神马电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电力”、“公司”或“发行人”)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神马电力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A
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21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9]1109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44,49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4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3,786.43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153.57万元后,募集股款共计20,632.86万元(以下简称“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9年7月30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验字(2019)第0451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变电站复合绝缘子智能工厂项目已结项。截至2023年4月30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募集资金账户8110501013401341760已注销。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电力绝缘复合材料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已结项。截至2023年4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募集资金账户32050164263600001676已注销。
(二)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2月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 346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于2021年8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18,8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3,999,894.9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283,057.17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1年8月17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82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6,180.43万元,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3,652.58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再扣除相关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2,346.43万元,尚未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0,522.1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的情况。
2021年8月30日,公司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3年6月2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2024年4月11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需求,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4年8月27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存款方式 | 余额 (万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
32050164263600002671活期2,971.7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8110501011601796461活期2,337.9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山支行
512903540710302活期1,228.2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注销)
32050164723600008777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注销)
408890100100127646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408890100100133892 活期11,038.2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8110501011602546179 活期2,946.02
合计
20,522.16注: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扣除相关手续费后的净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序号4和5的银行账户已注销,相关余额已转至其他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已终止,除序号4和5以外的其余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合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对照表:
表
:
2020
年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4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41,828.3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180.43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3,049.70(注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652.58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5.11%
承诺投资项
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
变更(如
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金额(1)(注3)
本年度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
(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
设项目
(注2)20,730.00 10,814.00 6,814.00 300.33 4,383.30 -2,430.70 64.33%
2025年5月
不适
用
不适
用
否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注2)26,461.00 17,761.31 2,761.31 143.42 3,039.09
277.78
(注4)
110.06%
2025年8月
不适
用
不适
用
否
-
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
期)项目
— — 19,000.00 5,065.88 5,065.88 -13,934.12 26.66%
2025年
8月
不适
用
不适
用
否
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运营管理中心建设
项目
6,356.00 4,800.00
818.64
— 818.64 — 100.00%不适用
不适
用
不适
用
否
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
建项目
— —
4,049.70
670.80 1,892.67 -2,157.03 46.74%
2026年4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补充流动资金
无8,453.00 8,453.00 8,453.00 — 8,453.00 — 100.00%不适用
不适
用
不适
用
否
合计
— 62,000.00 41,828.31 41,896.65 6,180.43 23,652.58 -18,244.07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公司于
合计 | ||
2024 |
年
月
11 |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项目”一期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4月,项目整体建设完成期不变仍为2026年4月。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将“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 |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变更的募投项目之“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的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与“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项目”的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之和;注2: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共计
1.90亿元用于实施新项目“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4:该项目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高于承诺投入的金额,主要系投入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所致
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截至2024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
入金额(2)
投资进度
(%)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运营管理中心
建设项目
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818.64 818.64 - 818.64 100.00%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
建项目
4,049.70 4,049.70 670.80 1,892.67 46.74%
2026年4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
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
厂建设项目
19,000.00 19,000.00 5,065.88 5,065.88 26.66%
2025年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23,868.34 23,868.34 5,736.68 7,777.19— — 不适用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募投项目)
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共计
1.90亿元用于实施新项目“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二)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年度,公司累计购买现金管理项目金额为人民币64,000万元,到期赎回金额为人民币64,000万元,该年度累计收益为人民币250.93万元。
2024年度,公司利用闲置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序号 | 签约方 |
期限(天) | 现金管理项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结构性存款(保本型)19,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结构性存款(保本型)15,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结构性存款(保本型)4,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结构性存款(保本型)11,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结构性存款(保本型)13,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结构性存款(保本型)2,000.00
截至2024年末,公司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项目金额为人民币0元。
金额(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考虑近年来公司复合套管及配网复合横担产品订单不及预期,公司基于战略布局及产能规划、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策,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满足近期拟投建的项目,将“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及“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到“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相应调减原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产能规模。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共计
1.90亿元用于实施新项目“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经事后核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复核不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15,000万元和产品到期日2024年11月28日披露有误,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应更正为2,000万元,产品到期日应更正为2024年11月29日。公司于
2024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更正公告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31)。除上述外,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保荐人提示公司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避免再次发生此类失误情况。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使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如实反映了2024年度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神马电力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经事后核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复核不严,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和产品到期日有误,公司已于2024年11月9日披露了更正公告,保荐人提示公司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避免
再次发生此类失误情况。除上述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者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使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世静 王 哲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