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发食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惠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发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69,507,5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0%。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后,惠发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51,7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4.38%,占公司总股本的21.49%。
●惠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惠增玉、惠希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836,0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并继续质押后,惠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51,70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38.63%,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9%。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6年9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惠发投资将原质押给山东省新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3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惠发投资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35,000,000股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50.35%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4.55% |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6年9月23日 |
| 持股数量 | 69,507,573股 |
| 持股比例 | 28.90%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15,700,000股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22.59%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6.53% |
注: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本次股份继续质押情况2026年9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惠发投资将所持有本公司的36,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 惠发投资 | 是 | 36,000,000 | 否 | 否 | 2026年9月23日 | 2027年9月22日 | 山东省新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1.79% | 14.97% | 公司经营需求 |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惠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惠增玉、惠希平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 惠发投资 | 69,507,573 | 28.90% | 15,700,000 | 51,700,000 | 74.38% | 21.49% | 0 | 0 | 0 | 0 |
| 惠增玉 | 50,884,963 | 21.16%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0 | 0 |
| 惠希平 | 13,443,471 | 5.59%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0 | 0 |
| 合计 | 133,836,007 | 55.64% | 0 | 51,700,000 | 38.63% | 21.49% | 0 | 0 | 0 | 0 |
三、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惠发投资未来半年内存在15,700,000股将到期的质押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25年11月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6);除本次质押36,000,000股股份外,未来一年内暂无将到期的质押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惠发投资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将通过经营收入、投资收益、资产处置、银行贷款等方式还款,截至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业务正常,银行授信正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与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控股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