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本次预案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同意注册,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网公告附件
1、《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2、《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
4、《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