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1-22  美诺华(603538)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有关材料,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等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等待期/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条件的首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包新民 叶子民 李会林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