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刘斯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4。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