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诺华: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安徽美诺 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诺华”)近日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 的变更登记并获得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生产许可证》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762763979E
许可证编号:皖20160267
分类码:Dh
住址(经营场所):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中山路125 号、202 号
法定代表人:孙海涛
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中山路125 号、202 号:原料药
二、《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变更情况
同意企业在原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中山路125 号、202 号) 就原生产范围[原料药(缬沙坦)]新建生产线;9 车间、8-1 车间缬沙坦生产三 线[注:原料药(缬沙坦)(9 车间、8-1 车间缬沙坦生产三线)仅供出口专用, 尚未进行出口药品GMP 符合性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药品生产许可证》涉及车间生产线新增的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化生产 结构,扩大生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对公司的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的生产、销售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