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11月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华峰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为 2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共计 60,000 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普科技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