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科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3-28  奥普科技(603551)公司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 年3 月11 日、2026 年3 月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84,742,650 元变更为384,683,650 元。 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20,000 1.30% -59,000 4,961,000 1.29%

无限售条件股份 379,722,650 98.70% 379,722,650 98.71%

总股本 384,742,650 100.00% -59,000 384,683,650 1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

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

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

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1 号大街210 号奥普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6 年3 月28 日起45 天内

3、联系人:李洁

4、联系电话:0571-88177925(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5、传真号码:0571-88172888 转1213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