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科技: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编号:2026-028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失效数量:120 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6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赵刚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 东征集了投票权,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锦天城(杭州) 律师事务所关于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2025 年6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查<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2025 年6 月26 日通过钉钉办公管理系统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 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 年6 月26 日起至2025 年7 月5 日止。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 年7 月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 年7 月14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奥普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 年7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次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8 月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17 名激励对象共计 497.0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8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奥普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9)。
综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权益 的授予对象应当在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5 年7 月14 日经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应在2026 年7 月13 日前 完成授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自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120 万股已经失 效。
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的失效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 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经营团队亦将继续恪尽职守,忠实履行相关职责,为公 司和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