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科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28  奥普科技(603551)公司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84,683,650元变更为383,076,829元。股本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4,800,0001.25%-406,8214,393,1791.15%
无限售条件股份379,883,65098.75%-1,200,000378,683,65098.85%
总股本384,683,650100.00%-1,606,821383,076,829100.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1号大街210号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6年8月28日起45天内

3、联系人:李洁

4、联系电话:0571-88177925(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5、传真号码:0571-88172888转1213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