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贵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合理平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贝洪俊、杨桦、王商利
2024年1月19日
(本页无正文,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贝洪俊杨桦王商利
2024年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