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人鸟3: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24-130证券代码:400208证券简称:贵人鸟3主办券商:金圆统一证券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鹤玉粟(南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鹤玉粟”)拟与关联方南通市弘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飞贸易”)发生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鹤玉粟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弘飞贸易采购稻谷,采购总额(含税)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首次发生金额1,186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议案》,同意金鹤玉粟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后续发生的采购总额度内的交易将不再逐笔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南通市弘飞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青年中路158号三创大厦1902室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电动自行车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树木种
公告编号:2024-130植经营;粮食收购;谷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徐烨股东: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关系: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弘飞贸易100%的股权;同时,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通新家园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的股权,而南通新家园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金鹤玉粟第二大股东南通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定价情况及公允性相关交易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双方拟签署的首期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弘飞贸易乙方:金鹤玉粟第一条水稻品种、年限、数量水稻品种:长粒香销售数量:4000吨(以实际出库数量为准)第二条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依照GB/T1350-2018,水分≤14.5%,出米率≥54%,杂质≤2.0%,碎米≤9%,色泽气味正常。
实际收货质量以乙方检验数据为准,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第三条价格条款稻谷单价2,965元/吨。第四条结算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乙方提货单数量分期分批次支付货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发货。本合同货款在甲方将粮食货权转移给乙方后30日
公告编号:2024-130内(最晚于甲方采购粮食入库后40日内,先到为准)付清全部货款。
2.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结算单在货款付清时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必须为完税发票。
第五条数量、交货时间及地点
1.数量计量标准:实际交货数量以库存地点地磅衡重(以净重计)为准。
2.地点:甲方在位于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厂区库内交货(该仓库同为甲方采购粮食入库之仓库)。
3.交付:甲方采购此批粮食全部入库后,即视为甲方向乙方完成交付。
4.交货时间:甲方采购此批粮食全部入库后30日内乙方一次性或分批全部出库。乙方在粮食出库后2日内需将向甲方提交出库清单,出库清单须含品种、数量、质量等内容,且须有乙方盖章或指定人员签名。
第六条验货方式
甲方按乙方提货单向乙方提供稻谷。甲方向第三方采购稻谷的,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对第三方提供的稻谷进行验收,乙方验收确认后即视为甲方向乙方出售的稻谷符合本协议约定,乙方应在上述稻谷入库甲方后2日内向甲方提交入库验收清单,入库验收清单须含品种、数量、质量等内容,且须有乙方盖章或指定人员签名。甲方向第三方采购稻谷的,可以授权乙方对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采购资金进行全程监管,乙方应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并承担资金安全义务。
第七条合同的补充、变更
1.合同的补充: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2.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3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方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公告编号:2024-130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应当按照LPR2倍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甲方为主张货款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由于市场竞争、粮食价格波动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金鹤玉粟向弘飞贸易采购稻谷后,是否能实现经营目标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