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5-10  海兴电力(603556)公司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料二零二五年五月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议案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3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8

议案4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4

议案5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5

议案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

议案7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41

议案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3

议案9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 44议案10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 45

议案11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6

议案12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47

议案13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50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本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股东身份的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会议上发言,须在会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

内展开发言,按持股数从多到少依次排序,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八、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震动状态,不得大声喧哗;谢绝在会议现场个人录音、录像及摄影,维护每位参会人员权益。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理人、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及一名出席律师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

十、表决票清点后,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主持人如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票。

十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4时30分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会议流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1、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2、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宣读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10、审议《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审议与表决

1、推选现场会议的监票人;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3、计票、监票(清点、统计现场表决票数并上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暂时休会;从该公司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现场与网络投票合并结果后复会。)

四、宣布全部表决结果

五、通过大会决议

1、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六、宣布会议结束。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1: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率领经营班子与全体员工,按照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经营情况回顾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全球电力客户数字化转型和能源结构升级的发展机遇,经营业绩保持稳健增长。公司营业总收入达47.17亿元,同比增长12.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02亿元,同比增长2.00%,连续四年保持经营业绩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推动如下工作:

(一)智能配用电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智能配用电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35亿元,同比增长

13.35%。其中,海外业务实现收入29.40亿元,同比增长9.77%;国内业务实现收入15.95亿元,同比增长20.61%。

1、海外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推进海外本地化经营实体建设,欧洲、拉美、非洲均有新生产基地启动建设或投入生产运营。智能用电领域,公司紧跟技术发展趋势,持续推出新一代智能电表、多形态双模通信产品、智慧能源管理一体化解决方案,成功落地多个AMI、STS2.0预付费项目,解决方案的营收占比超过60%。同时,公司在智能计量领域进行业务延伸,在水、气计量产品和AMI系统解决方案领域取得新的突破,并持续获取订单。

在智能配电领域,公司持续拓宽配网产品海外市场品类,加快推进配网产品在海外市场的业务拓展。报告期内,公司重合器、环网柜、中置柜、柱上断路器、智能箱变等产品在拉美、非洲、中东等区域实现批量中标,为公司配网产品的海外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国内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在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电能表计量与采集设备招标中累计中标金额11.23亿元,同比增长27.98%。

报告期内,南京海兴成为首批成功接入国网ERP系统的配网公司,公司一二次深度融合环网柜产品成为国内首批接入国网EIP电工装备智慧物联平台的配网产品,为公司在未来的国网招标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新能源业务

报告期内,新能源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3亿元,同比下降12.32%;在海外,公司持续打造工商业微网的设计能力、集成供应能力和本地化实施能力,在亚洲、非洲、拉美、欧洲均实现了新能源业务的同步增长。在国内,公司积极融合公司配电和新能源的产品设计制造能力,积极打造有竞争力的集成供货能力,成功中标千万级充电场站EPC总包项目以及大型光伏电站配套项目,为新能源业务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2024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所有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编号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03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4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8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11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1次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三、2025年度经营计划

2025年度,公司将持续稳固竞争优势,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的主要经营计划如下:

1、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构建与客户联合创新机制,围绕客户需求,持续打造解决方案能力。

2、深化本地化供应链协同,挖掘优质合作伙伴,通过技术与产能输出,打造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

3、提升公司集成解决方案与成套供应能力,搭建新型供应链体系,与中国优质供应链伙伴共同拓展海外市场。

4、持续完善智慧水务业务的研发、生产、销售、交付环节,加速推动智慧水务产业成为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5、积极拥抱AI技术,持续深化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AI技术在公司各环节应用,实现全业务流程效率提升。

6、夯实销售与产品运营能力建设,提升商务策划水平,用好数字化工具,实现业务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控。

7、探索新商业模式,完善大型F+EPC项目开发能力,持续优化面向ToG、ToB、ToC业务的销售模式和业务能力。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坚持公司发展战略,切实执行公司经营计划,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以良好的成长性及潜在成长空间,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特此报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2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公司、职工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共有3名,现有成员为丁建华先生、戴应鹏先生、饶秀娟女士。其中,丁建华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并担任监事会主席。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并召开了5次监事会会议,所有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上述监事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1次股东大会和6次董事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发表意见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表决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以及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监事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所规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各位董事及公司管理层忠于职守,开拓进取,严格管理并规范运作,未发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全年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认真核查了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制度健全,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规则,有效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能够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各项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我们在公司内部控制评估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按相关协议执行,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相关信息得到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相关担保事项均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没有发生损害股东利益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监事会成员将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为实现公司战略及经营目标提供保障。

特此报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3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魏美钟(已届满离任)、张文亮、彭琳明分别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美钟)》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文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琳明)》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魏美钟)

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任期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魏美钟,男,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欧格登亚太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网新超图地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浙江大学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1月至2020年4月担任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6年5月起至2022年5月任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2月起至2021年8月任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杭州每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本人自2018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5年1月公司选举新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完成后离任。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为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2、出席董事会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魏美钟551111

2024年度,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勤勉履职,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该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

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2024年度,本人无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也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以及出席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经营管理交流会等各种现场会议的机会,结合深入公司财务管理一线培训座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人充分发挥财务专业优势,针对公司财务数字化建设及财务管理等专项工作提供财务指导,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经营计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研究,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实现合作共赢。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进行的预测,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期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在实际运作中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董事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任职资格及独立董事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水平符合行业发展水平,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本人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尽到忠实、勤勉义务。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魏美钟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

(张文亮)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任期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本人张文亮,男,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曾任国家电网公司人事与董事部主任、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院长,国家电网计量中心主任,电力部(水电部、能源部、国家电力公司)武汉高压研究所所长,国家高电压计量站站长,中央企侨联副主席兼秘书长。现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电力行业供用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会士,自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21年10月至今,任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2021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公司召开1次股东大会(为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2、出席董事会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张文亮551111

2024年度,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勤勉履职,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该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无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也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就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多次实地考察公司总部及北京办事处、参加行业展会并深入重点项目现场调研,以此全方位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状况,基于自身行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管理及战略方向建言献策;此外,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渠道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传递行业前沿资讯并深入研讨公司业务发展策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经营计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研究,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实现合作共赢。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进行的预测,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期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在实际运作中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董事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任职资格及独立董事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水平符合行业发展水平,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积极建言献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与公司其他董事形成合力,在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忠实勤勉地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赋予的职责,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关注公司战略规划、生产经营等关键领域,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文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

(彭琳明)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及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任期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本人彭琳明,男,1963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贝尔电话设备制造有限生产部副总经理,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公司终端事业部总经理、光通信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上海贝曼元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5月起至2023年4月任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至今任上海轱辘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公司召开1次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了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2、出席董事会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董事会,没有缺席、委

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彭琳明111111

2024年度,本人作为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勤勉履职,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该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无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也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和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2024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与决策支持职能。为深入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本人多次赴公司总部、生产基地开展实地考察,参与营销团队培训座谈并分享专业领域经验;通过走访潜在客户深度了解业务模式,对重点项目进行现场调研,针对性提出专业指导意见。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元化沟通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常态化联系,实时分享行业动态并参与业务发展研讨,结合专业经验为经营管理与战略决策提供建设性建议,全面践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积极配合,及时报送相关会议资料,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未发生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经营计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研究,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发生,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实现合作共赢。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进行

的预测,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时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期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在实际运作中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控制经营管理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董事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工作履历、任职资格及独立董事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本次提名的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

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水平符合行业发展水平,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学习并加深对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持续关注经营动态,并结合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以谨慎、勤勉、诚信的原则继续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的沟通,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通过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琳明

议案4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容。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5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写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兴电力”)2024年度财务报告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13391_K0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17亿元,较去年同期的42.00亿元,上升

12.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10.02亿元,较去年同期的9.82亿元,上升2.00%;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94.7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21亿元,资产负债率24.68%。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4,717,025,665.844,200,350,318.374,200,350,318.3712.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2,037,975.68982,405,098.33982,468,040.052.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968,982,092.54941,357,302.89941,420,244.612.93%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5,538,435.121,100,868,414.721,100,961,039.04-19.56%
2024年末2023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21,469,162.436,632,579,097.996,632,016,366.237.37%
总资产9,478,317,442.509,078,472,786.369,075,523,750.054.40%

报告期期内营业收入同比上升的原因主要系境内业务营收增长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升的主要原因系营收及毛利率增加影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影响。

三、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财务状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变动比率变动说明
流动资产6,129,296,377.017,147,157,846.07-14.24%
非流动资产3,349,021,065.491,931,314,940.2973.41%主要系购买一年以上的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资产总额9,478,317,442.509,078,472,786.364.40%
流动负债2,173,893,212.132,146,388,128.551.28%
非流动负债165,544,852.61299,310,266.91-44.69%主要系长期借款提前归还所致
负债总额2,339,438,064.742,445,698,395.46-4.34%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7,121,469,162.436,632,579,097.997.37%

(二)经营成果

权益合计

项目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比率变动说明
营业收入4,717,025,665.844,200,350,318.3712.30%
营业成本2,643,967,928.932,440,317,718.298.35%
销售费用391,538,016.25311,331,176.7725.76%
管理费用183,373,426.89158,314,885.0015.83%
研发费用310,883,803.18274,088,605.8613.42%
财务费用-3,696,911.27-170,846,106.06不适用主要系汇兑损失影响所致
营业利润/(亏损)1,175,689,701.631,160,366,772.371.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002,037,975.68982,405,098.332.00%

(三)报告期内的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比率变动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5,538,435.121,100,868,414.72-19.56%主要系购买商品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0,839,917.13-242,372,615.65不适用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3,526,839.04-262,069,030.20不适用主要系报告期归还借款与分
红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37,611,580.73594,390,417.96-341.86%

四、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增减幅度
盈利能力毛利率43.95%41.90%增加2.05个百分点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74%15.69%下降0.95个百分点
偿债能力流动比率2.823.33下降0.51
速动比率2.452.97下降0.52
资产负债率24.68%26.94%下降2.26个百分点
营运能力应收账款周转率3.713.85下降0.14
存货周转率3.032.65增加0.38
流动资产周转率0.710.60增加0.11
总资产周转率0.510.49下降0.02

(一)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毛利率增加2.05个百分点,主要系产品结构及供应链降本影响所致。

(二)偿债能力

报告期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都有所下降,主要系购买一年以上的大额存单列报在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下降2.26个百分点,公司货币资金充足,偿债能力很强,风险小。

(三)营运能力

2024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了0.14,主要系销售回款减慢所致。
2024年存货周转率增加0.38,主要系企业加强存货管理所致。
2024年流动资产周转率较上年同期增加0.11,基本持平。
2024年总资产周转率较上年同期下降0.02,基本持平。

议案6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2,037,975.6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38,146,712.6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488,684,04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2,419,870股后的486,264,1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0,384,919.0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亦未实施股份回购。现金分红总额340,384,919.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3.9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2024年

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2,419,870股,且该部分股份已于2025年3月12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7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与关联方实现合作共赢。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采购、销售、租赁等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度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原因
向关联人租赁浙江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8.007.13%207.697.12%/
宁波海兴新能源有限公司352.0012.07%351.3012.05%/
小计560.0019.20%558.9919.17%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服务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12,200.005.51%5,705.332.58%根据关联方业务需求预计需求预计
杭州粒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105.000.95%5,049.302.28%根据关联方业务需求预计需求预计
杭州利沃得电源有限公司48,900.0022.09%20,373.329.21%根据关联方业务需求预计需求预计
小计63,205.0028.55%31,127.9514.07%
向关联人出售产品、服务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2,200.000.47%1,450.180.31%根据关联方业务需求预计
杭州粒1,240.000.26%1,002.460.21%
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利沃得电源有限公司3,000.000.64%3,602.620.77%
小计6,440.001.37%6,055.261.29%
关联人租赁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212.0011.26%182.149.68%/
杭州粒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0.001.59%49.332.62%根据关联方业务需求预计
杭州利沃得电源有限公司300.0015.94%137.927.33%根据关联方业务需求预计
小计542.0028.79%369.3919.63%
合计/70,747.00/38,111.59//

注:上表预计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关联股东浙江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丽水海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周良璋先生、李小青女士应回避表决。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拟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公司需要为公司进行年报、内部控制等审计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聘任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人民币2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人民币60万元,合计人民币270万元。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来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9

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根据任职岗位由公司相关薪资制度统一规划,绩效奖金与公司完成的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挂钩,根据公司当年效益结合年度个人绩效共同决定。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公司2024年董事应付工资为:人民币244.09万元,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薪酬已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董事薪酬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周良璋董事长130.71
周君鹤董事6.7
王素霞董事68.77
魏美钟独立董事12.78
张文亮独立董事12.78
彭琳明独立董事12.35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10

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组成。基本工资根据任职岗位由公司相关薪资制度统一规划,绩效奖金与公司完成的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挂钩,根据公司当年效益结合年度个人绩效共同决定。

公司2024年监事的应付工资为:人民币226.00万元。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丁建华监事会主席70.06
戴应鹏监事76.95
饶秀娟监事78.99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11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券商收益凭证、信托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债券、私募产品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资金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12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0,000.00万元。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海兴电力HexingElectricalSA(PTY)Ltd间接100%98.81%1,537.638,0001.12%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海兴电力ELETRA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间接100%78.20%5,910.510,0001.40%
海兴海兴罗马间接73.21%02,0000.28%
电力尼亚有限公司100%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海兴电力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直接100%40.57%05,0000.70%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海兴电力南京海兴电网技术有限公司直接100%41.50%05,0000.70%
海兴电力海兴科技(印尼)有限公司间接100%25.01%5,031.8810,0001.40%
海兴电力其他控股子公司100%010,0001.40%

注:1、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承兑、票据、外汇、开具保函、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等业务。

基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上述担保额度可在上述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公司担保金额以被担保公司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13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戴应鹏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戴应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戴应鹏先生辞职将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第五届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提名娄小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娄小丽女士简历:

娄小丽,女,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职于投融资部。2007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资金总监等岗位。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