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起步: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浙江·湖州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须 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请先示意;
四、在会议集中审议议案过程中,股东按会议主持人指定的顺序发言和提问,建议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发言内容不超出本次会议审议范围;
五、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起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议 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的9:15-15:0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街道湖盛大厦11楼会议室与会人员:
1、2023年9月8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表;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其他人员。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丽红女士参会提示: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为截止2023年9月8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股东公章或股东亲笔签名的复印件。会议议程:
序号 | 内容 |
一 | 宣布会议开始,介绍现场到会人员情况 |
二 | 宣读会议议案,并提请股东审议 |
1 |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起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三 | 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
四 | 现场投票表决和计票 |
五 | 股东代表咨询及发言 |
六 | 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
七 | 宣布表决结果 |
八 |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
九 |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十 | 宣布大会结束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一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起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起步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1号《关于核准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起步股份于2020年4月10日公开发行了5,2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2,000.00万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802,415.0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9,197,584.9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6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76号《验证报告》。
(二)起步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15号《关于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同意,公司5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起步转债”,债券代码“113576”。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2020年6月5日,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起步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95元/股调整为10.5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起步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起步转债”自2020年10月1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
10.55元/股。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触发情况
公司股价自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29日期间,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8.9675元/股)的情形,触发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起步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起步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完成本次修正相关工作之日止。
持有“起步转债”的股东请回避表决。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