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盛集团: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http://ddx.gubit.cn  2023-07-12  健盛集团(603558)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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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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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5

三、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 7议案一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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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 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 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大会召开期间,股东(或股东代表)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四、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含受托股份数额)等内容,股东代表发言的先后顺序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每一发言人发言,原则上每次不得超过五分钟,但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适当延长;针对同一议案,每一发言人的发言不得超过两次。

五、 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数额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该在表决票中“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中选择一种,多选、少选、不选的,该表决票为废票,该表决票上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作“弃权”处理。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作“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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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 本次会议由2名计票人、1名监票人(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八、 公司董事会聘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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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19日14点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1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1日主 持 人:董事长张茂义先生

一、 宣布会议开始

1、 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2、 宣布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3、 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二、 会议议案

序号提案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 审议、表决

1、 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2、 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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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计票、监票。

四、 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五、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1、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 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

结果。

六、 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七、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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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2年1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22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低于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截至2023年6月21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12,18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使用资金总额99,996,379.28元,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经公司申请,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12,182,000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及其他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工作,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章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1,262,949元。第一章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9,080,949元。
第三章 第一节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81,262,949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第三章 第一节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69,080,949股,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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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章程条款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章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本公司称总裁,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六章 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本公司称总裁,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七名,由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