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盛集团: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谢诗蕾

查股网  2026-03-13  健盛集团(603558)公司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 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谢诗,女,1980年10月生,会计学博士。2006年6月至今在浙江工商大学会计 学院任职,历任国际项目部主任、国际会计系系主任,现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教授,硕士生导师;22023年5月15日至今任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12月至2026年12月任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经股东会选举产生,未持 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没有关联交易,不存在相关社会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流程均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均已按既定审批权限和 流程履行完备审议程序。

履职期间,本人守勤勉尽的基本原则,全程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 与股东会会议。会议过程中,认真听取经营管理层就各项重大议案所作的陈述和报告, 以及公司股东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发表的意见,主动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及战 略推进情况。本人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认真审议各个议案,并提出了合理的

建议和建设性的意见。对于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 情形。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 会(次) 亲自出席 (次) 委托出席 (次) 缺席 (次)

谢诗蕾 11 11 0 0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股东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股东会(次) 出席(次) 缺席(次)

谢诗蕾 7 7 0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经认真审议均投 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专业委员会 报告期召开次数 出席(次) 缺席(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4 4 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 2 2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 异议。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姓名 报告期召开次数 出席(次) 缺席(次)

谢诗蕾 1 1 0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会同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召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有关重 大事项做出深入细致的讨论,并形成会议意见。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年度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 配合与支持。一方面及时、详尽地提供了履职所需的各类资料,助力本人全面掌握公

司生产经营的实时动态;另一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落实了本人提出的意见 与建议,切实保障了本人履行职权的有效性。

2025年度,本人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定的独立聘请 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 利等特别职权,亦不存在公司阻挠本人行使上述职权的情况。

(三)审计相关工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 通协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 况,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其进行沟通,了 解审计情况,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格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 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主动倾听中小股东的意见与诉求,及时将股东的关切传递给公司 经营管理层,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共计23个工作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现场工作时长。除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主动加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各相关职能部门 的沟通交流,通过邮件往来、专题研讨等多元形式,及时跟踪掌握公司各项重大事项 的推进进度。同时,持续密切关注行业政策调整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 响。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与 指导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而发生,属于正常的 商业交易行为且均按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无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 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担任健盛集团2025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 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的监管规定,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酬金合 理。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 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提名或任免董事的相关情形;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杨勇先生、 陈垂妆女士为公司副总裁。2025年6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曾亚俊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 无缝板块全球销售业务。本人对提名及选举流程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 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4月23日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人认为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和审议程序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符合公司 可持续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和整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做工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保证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合理性。本 人认为2025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查阅履职所需各类文件资料,积极参 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决策过程中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始终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同时,主动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学 习,不断提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履职能力。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独立 董事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强化履职担当,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参谋作用。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诗蕾

2026年3月11日

(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签章)

谢诗蕾:

2026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