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通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致同专字(2023)第320A015023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对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通国脉”)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于2023年4月27日出具了致同审字(2023)第320A016847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于2023年6月2日收到了中通国脉转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第064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该问询函的要求,基于中通国脉对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说明以及我们对中通国脉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问询函问题1:
年报及相关公告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连续三年出现经营亏损,部分经营性债务延迟支付导致工程合同纠纷相关被诉案件较以往年度显著增加,且部分案件涉及银行账户被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0.89%,货币资金余额0.35亿元,远低于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之和1.64亿元。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整体银行账户余额为0.23亿元,其中被冻结资金0.09亿元,冻结资金占银行账户余额39.27%。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为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定相关措施的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未能提供消除重大不确定性的切实措施,是形成保留意见的主要事项之一。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案件进展列示截至2022年末相关诉讼的会计处理情况及其依据,说明相关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并分析相关诉讼的后续执行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2)银行账户资金冻结事项、不受限资金余额的
最新情况,并结合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说明当前货币资金是否可以维持日常周转;
(3)公司逾期债务的还款进度安排、还款资金来源、当前偿付进展或与债权人沟通进展,分析说明逾期债务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后续融资的影响,以及后续拟采取的流动性风险化解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1)结合案件进展列示截至2022年末相关诉讼的会计处理情况及其依据,说明相关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并分析相关诉讼的后续执行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诉讼类型 | 涉案金额 (万元) | 最新进展 | 预计负债计提(万元) |
1 | 大安市志东工程队 | 中通国脉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68.11 | 已结案,已支付款项 | 48.64 |
2 | 中图通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国脉时空大数据(中通国脉控股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77.76 | 已结案,支付部分款项 | 44.57 |
3 | 长春市钊铭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 中通国脉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66.07 | 已结案,支付部分款项 | 58.74 |
4 | 鑫星通信工程中心 | 中通国脉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56.57 | 已结案,已支付款项 | 8.77 |
5 | 张洪彪 | 中通国脉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51.00 | 已达成调解,支付部分款项 | 229.39 |
6 | 延边鹏宇科技有限公司 | 中通国脉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23.12 | 已达成调解,支付部分款项 | 162.09 |
7 | 中科信安《深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中通国脉 | 买卖合同纠纷 | 81.28 | 已达成调解,支付部分款项 | |
8 | 吉林长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中通国脉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51.83 | 已执行,正在达成执行和解 | |
9 | 中通国脉 | 827.36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 |
序号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诉讼类型 | 涉案金额 (万元) | 最新进展 | 预计负债计提(万元) |
内蒙古华野通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市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请求 | |||
10 | 佳杰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中通国脉 | 采购合同纠纷 | 695.44 | 已结案,已支付款项 | 61.81 |
11 | 其他小额案件 | 基本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650.20 | 303.69 | ||
合计金额 | 3,148.74 | 917.70 |
对于上述案件,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涉及或有事项依据法律文书及律师意见书等计提预计负债。未计提预计负债的案件由于预期不会导致额外的经济利益流出,无需重复计提;相关案件预计负债计提充分,相关会计处理合理。
目前,2022年末相关诉讼案件已产生逾期支付金额939.10万元,已被强制执行(执行保全)金额为236.90万元,其中已被执行划转76.91万元。上述逾期支付金额导致公司账户被冻结159.99万元,金额较小,并且剩余被执行款项公司正在安排资金解除执行。相关诉讼的后续执行暂时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1)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向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了解并获取与诉讼案件相关的传票、起诉书、合同、证据、出庭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等资料,详细了解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
2)获取法律顾问就相关案件情况向管理层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并核实管理层计提的预计负债是否与法律意见书的判断一致;
3)向法律顾问寄发律师函以了解相关案件进展及其法律顾问对案件走向结果的判断,并根据获取的书面回函确认预计负债的计提是否充分;
4)通过裁判文书网、企查查、信用报告等公开渠道查询公司涉诉情况,以评估管理层对诉讼事项披露的完整性;
5)获取关于诉讼事项的会计处理,并对涉诉事项涉及的预计负债进行测算,评估预计损失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并检查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对于上述诉讼案件的说明,与我们在执行中通国脉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问询函问题2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显示,因函证、走访检查审计程序受限,年审会计师无法判断财务报表中所列应收账款金额4,929.19万元、存货(合同履约成本)金额1,832.07万元的准确性,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金额进行调整,是形成保留意见的另一主要事项。报告期末,上述资产金额合计6,761.26万元,高于重要性水平基准
259.09万元,占公司期末归母净资产的18.30%。
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应收对象名称及关联关系、销售内容及金额、收入确认情况、账龄情况、信用政策及结算进展,并说明坏账计提是否充分;(2)上述存货(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对手方及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主要条款及各方的履行情况;(3)上述业务往来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1)说明前期对上述资产执行的审计工作情况,前期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审计意见是否审慎;(2)说明本期对上述资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方访谈、函证、项目现场走访、资金流水查阅等;(3)说明无法对上述资产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原因,是否采取延伸及替代审计程序,以及还需履行何种审计程序、取得何种审计证据方可发表明确审计意见,是否存在以“受限”代替“错报”的情形;(4)结合相关规定,说明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对财务报表整体产生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及依据,并进一步说明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是否恰当。
(一)公司回复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金额(元)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元) | 账龄情况 及坏账计提比例 | 结算进展 (元) | 信用政策 | 受限原因 | 函证情况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7,090,930.96 | 工程服务 | 11,543,550.80 | 1年以内7,603,400.13元; 坏账计提比例6.74%, | 4,718,322.31 |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发票之日起85日后的第一个月结日支付该次全部结算金额给乙方。设备初验后,乙方3个月内应提交结算材料。 | 已发函部分未回函。 由于施工工程量涉及到多省市(吉林、长春、辽宁)施工,客户集团总部收到函证后无法自行核对工程量,需各地办事处核对各自工程量。 | 2022年发函未回函;2021年无应收款余额,故未抽样发函 |
长春市公安局 | 5,780,926.74 | 工程服务 | 15,712,863.37 | 1年以内6,198,720.50元; 坏账计提比例6.74%; | 11,511,909.50 | 到货验收合格支付65%,项目验收合格支付中标金额的35%。 | 未发函。 审计期间长春市公安局表示没有相应函证手续,不能函证,无法提供具体函证信息,所以未能发函。 | 2022年未提供函证信息未发函;2021年无应收款余额,故未抽样发函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松原分公司 | 4,240,753.66 | 工程服务 | 10,797,303.79 | 1年以内2,810,288.49元;坏账计提比例6.09%;1-2年1,744,295.08元;坏账计提比例8.18%; | 7,319,583.19 | 工程进度100%支付50%进度款,初验及审计后支付30%,终验合格后支付剩余20% | 发函未回函。 经过和客户核对函证信息,金额存在差异,审计人员发函金额包括已完工工程量,公司根据完工证明单据进行收入确认,但并未向客户开具发票。 | 2022年发函未回函;2021年回函相符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松原市分公司 | 3,582,212.02 | 工程服务 | 8,170,554.69 | 1年以内592,879.17元;坏账计提比例6.09%;1-2年82,885.66元;坏账计提比例为8.18%;2-3年2,344,953.36元;坏账计提比例为19.30%;3-4年1,853,008.80元;坏账计提比例为42.96%; | 3,828,818.39 | 工程进度达到50%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完工后累计支付到审定后结算总价的70%,终验后累计支付到审定额的90%,终验一年后支付剩余10% | 已发函回函存在差异。 经过和客户核对函证信息,金额存在差异,审计人员发函金额包括已完工工程量,公司根据完工证明单据进行收入确认,但并未向客户开具发票。 | 2022年回函不符;2021年发函未回函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金额(元)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元) | 账龄情况 及坏账计提比例 | 结算进展 (元) | 信用政策 | 受限原因 | 函证情况 | |
中铁十七局集团长春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2,612,427.90 | 工程服务 | 7,615,364.11 | 1年以内2,801,230.86元; 坏账计提比例为6.74%; | 7,188,328.00 | 工程完工后按合同价款支付90%,产权单位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支付至100%。5%违约金。 | 发函未回函。 经过和客户沟通,第一次函证合同金额对不上未回函,后续经过核实,由于合同金额填写错误,可以期后回函。 | 2022年发函未回函;2021年无应收款余额,故未抽样发函 | |
华润建筑有限公司 | 2,452,274.94 | 工程服务 | 9,071,692.47 | 1年以内2,629,503.47元; 坏账计提比例为6.74%; | 8,795,065.36 | 每批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80%,结算时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5%,5%作为质保金。 | 发函未回函。 客户表示,项目全部是以“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平台”投标形式签单,而且项目没有固定的负责人,无法满足回函要求。 | 2022年发函未回函;2021年回函相符 |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兴安盟分公司 | 2,385,205.14 | 工程服务 | 5,802,973.19 | 1年以内15,193.37元;坏账计提比例为6.09%;1-2年935.69元;坏账计提比例为8.18%;2-3年286,300.23元;坏账计提比例为19.30%;3-4年3,361,905.30元,坏账计提比例为42.96%;4-5年620,349.74元;坏账计提比例为64.31%;5年以上210,362.08元;坏账计提比例为100.00%; | 1,442,573.67 | 工程进度达到50%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完工后累计支付到审定后结算总价的70%,终验后累计支付到审定额的90%,终验一年后支付剩余10% | 发函未回函。 由于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机构裁撤,人员遣散离职,该地区项目交付、客户资源存在管理缺失。 | 2022年发函未回函;2021年未作为函证样本,故未发函 | |
东北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295,147.25 | 工程服务 | 10,419,720.35 | 1年以内2,461,020.00元;坏账计提比例为6.74%; | 9,794,980.00 | 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的预付款,初验合格起1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尾款在项目终验合格日起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5%为质保金。 | 发函未回函。 经和甲方工程运维人员核实,对方表示不认可询证函方式,不予回函。 | 2022年发函未回函;2021年无应收款余额,故未抽样发函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金额(元)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元) | 账龄情况 及坏账计提比例 | 结算进展 (元) | 信用政策 | 受限原因 | 函证情况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 | 2,118,302.37 | 工程服务 | 5,036,958.94 | 1年以内492,711.20元,坏账计提比例为6.09%;1-2年310,743.19元;坏账计提比例为8.18%;2-3年1,293,189.05元;坏账计提比例为19.30%;3-4年457,581.35元;坏账计提比例为42.96%;4-5年183,986.90元;坏账计提比例为64.31%; | 2,449,856.02 | 工程进度100%支付50%进度款,初验及审计后支付30%,终验合格后支付剩余20% | 发函未回函。 由于内蒙古分公司机构裁撤,人员离职,客户资源无人维护,公司未查收到相关客户催缴工程款函件。 | 2022年发函未回函;2021年发函未回函 | |
深圳市中兴通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43,279.66 | 工程服务 | 17,830,933.04 | 1年以内539,139.71元;坏账计提比例为6.74%;1-2年1,885,991.63元;坏账计提比例为18.32%; | 16,398,771.64 |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发票之日起85日后的第一个月结日支付该次全部结算金额给乙方。设备初验后,乙方3个月内应提交结算材料。 | 已发函部分未回函。 由于施工工程量涉及到多省市(吉林、长春、辽宁)施工,客户集团总部收到函证后无法自行核对工程量,需各地办事处核对各自工程量。 | 2022年发函未回函;2021年发函未回函 |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1,911,125.37 | 工程服务 | 4,260,979.61 | 1年以内23,648.66元;坏账计提比例为6.09%;1-2年470,805.86元;坏账计提比例为8.18%;2-3年1,029,174.33元;坏账计提比例为19.30%;3-4年1,097,614.46元;坏账计提比例为42.96%; | 2,228,738.01 | 工程进度达到50%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完工后累计支付到审定后结算总价的70%,终验后累计支付到审定额的90%,终验一年后支付剩余10% | 发函未回函。 经过和客户沟通,客户地址出现变更,未收到函证,需要重新发函。 | 2022年发函未回函,2021年发函未回函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 | 1,764,150.44 | 工程服务 | 7,775,132.46 | 1年以内643,105.50元;坏账计提比例为6.09%;1-2年850,039.22元;坏账计提比例为8.18%;2-3年470,513.08元;坏账计提比例为19.30%; | 27,196,500.74 | 工程进度100%支付50%进度款,初验及审计后支付30%,终验合格后支付剩余20% | 发函部分未回函。 因涉及多个地市的55个项目,省公司无法与各地市逐一核对;部分地市我公司人员变动较大,与客户的地市分公司负责人员未取得有效联系,未能完全取得回函。 | 2022年发函未回函;2021年发函未回函 |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金额(元) | 销售内容 | 销售金额 (元) | 账龄情况 及坏账计提比例 | 结算进展 (元) | 信用政策 | 受限原因 | 函证情况 | |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292,426.47 | 工程服务 | 14,734,745.22 | 1-2年42,215.26元,坏账计提比例为8.18%;2-3年1,935,597.86元;坏账计提比例为19.30%; | 13,687,869.52 | 按单次项目结算支付,结算费用双方确定,最终支付金额以双方确定的工作量确认单为准。 | 发函部分未回函。 因交付问题,双方合作关系紧张,客户经理答复无法替我们联系集团总部回函。 | 2022年发函未回函;2021年回函相符 | |
广西广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61,857.25 | 工程服务 | 13,555,207.08 | 1年以内1,138,598.81元; 坏账计提比例为6.74% | 14,046,446.87 | 合同生效支付20%预付款,交付全部设备后支付50%,设备到货验收28日内支付25%,5%作为质保金。 | 发函未回函。 客户未确认结算金额,项目尚未最终结算,需要等客户审计结算报告方可确认。 | 2022年发函未回函;2021年无应收款余额,故未抽样发函 | |
其他客户 | 8,660,853.14 | 工程服务 | 57,460,442.03 | 1年以内99,445.42元;坏账计提比例为6.88%;1-2年354,761.76元;坏账计提比例为16.74%;2-3年290,680.43元;坏账计提比例为24.39%;3-4年2,245,529.05元;坏账计提比例为59.38%;4-5年4,061,731.10元;坏账计提比例为81.37%;5年以上867,510.57元;坏账计提比例为100.00%; | 50,670,572.26 | 签订的合同中均约定了具体的付款条款。多数建设期内各进度节点按已完成工程量应确认收入的50%-80%,待工程完工并最终验收一般可收款金额达90%,结算阶段完成可付至95%;剩余5%左右的质保金,需待质保期满后方可支付。 | 其他客户由于上述原因以及项目交付进度延迟、人员离职客户关系维系不足等原因导致客户函证受限 | - | |
合计 | 49,291,873.31 | 199,788,421.15 | —— | 181,278,335.48 | —— |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风险,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并按照不同的信用风险将应收账款划分为如下三种组合:1、国企运营商:主要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铁塔;2、国企非运营商:主要为国企性质的其他客户(公司将吉视传媒划分为国企非运营商);3、其他客户:不属于国企性质的其他客户。上述项目公司根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预期信用损失判断,确定相关坏账计提比例,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经公司核查,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上述存货(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对手方及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主要条款及各方的履行情况
项目 | 客户 | 供应商 | 主要条款 | 合同履约成本金额(元) | 占合同履约成本比例 | 履行情况 | 受限原因 | 函证情况 |
锦承线扩能改造工程朝阳段“三电”迁改通信线路(义朝段)施工 | 朝阳市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 朝阳市龙城区新光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锦承线扩能改造工程朝阳段“三电”迁改通信线路(义朝段)施工,建设地点为朝阳市 | 2,863,438.43 | 0.531% | 甲方推迟资金结付日期,并且工程项目追加了很多工程量,暂未完工 | 供应商反馈已回函,年审会计师未收到函证,公司正在协调补发或其他方式。 | 2022年发函未回函;2021年回函相符 |
镇宁自治县大健康服务项目(一期)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 | 镇宁多彩黄果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汇创立伟科技有限公司 |
镇宁自治县大健康服务项目(一期)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地点为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双龙山街道
2,844,036.71 | 0.527% | 甲方与土建部门有纠纷,导致工程无法正常履行,工期延迟。 | 供应商反馈已回函,年审会计师未收到函证,公司正在协调补发或其他方式。 | 2022年发函未回函;2021年回函相符 | ||||
2021年长春分公司线路工程第二部分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 ①吉林省骏宇科技有限公司 ②吉林省鑫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③长春市通航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2021年长春分公司线路工程第二部分,建设地点为长春市 | 2,023,489.86 | 0.375% | 工程正常进行中,部分施工区域需要顶管,办理批件,在和联通、设计院协调,更换路由重铺管道。 | 发函部分未回函。 ①吉林省骏宇科技有限公司反馈往来函证回函相符,应付工作量函证未回函,原因是拖欠工程款供应商不配合函证,虽然4月份结清相关款项,但仍未回函。②吉林省鑫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回函相符。③长春市通航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回函相符。 | 2022年发函未回函;2021年回函相符 |
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19年白山地区集团客户专线工程-第五批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 | 白山市宏泰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19年白山地区集团客户专线工程-第五批,建设地点为白山市 | 1,887,919.96 | 0.350% | 由于人员离职,工程及相关资料正在交接中。 | 未发函。 白山分公司人员集体离职,供应商公司注销,目前公司无法取得函证信息。 | 2022年未提供函证信息未发函;2021年未作为函证样本发函 |
2015年传送网一期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等二项工程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 | 内蒙古龙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城域网管道施工,建设地点在海拉尔 | 1,365,430.31 | 0.253% | 由于机构裁撤,工程及相关资料正在获取中 | 未发函。 由于内蒙古分公司机构裁撤,人员离职,公司未能取得函证信息。 | 2022年未提供函证信息未发函;2021年发函未回函 |
项目 | 客户 | 供应商 | 主要条款 | 合同履约成本金额(元) | 占合同履约成本比例 | 履行情况 | 受限原因 | 函证情况 | ||
松原灌区工程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一标段 | 吉林省松原灌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华电自动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松原灌区工程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建设地点为松原市、大安市 | 1,095,298.54 | 0.203% | 工程项目分为几个标段,且相互关联,目前等待前端施工结束,才能继续施工,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统一验收 | 供应商反馈已回函,年审会计师未收到函证,公司正在协调补发或其他方式。 | 2022年发函未回函;2021年回函相符 | ||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 | 中建八局吉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长春市东亿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二工区弱电迁改工程,作业地点长春市内 | 701,877.14 | 0.130% | 工程正常进行中 | 发函未回函。 原因是拖欠工程款供应商不配合函证。 | 2022年未提供函证信息未发函;2021年未作为函证样本发函 | ||
桦甸市三农综合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 | 桦甸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 桦甸市三农综合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施工地点为三农综合服务中心1-6号楼范围 | 666,074.53 | 0.123% | 工程正常进行中 | 发函未回函。 由于公司只能联系到联通系统集成地市公司,联通系统集成地市公司无法协调其上级单位回函 | 2022年发函未回函,2021年发函未回函 |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辽宁新入、高度戒备、锦州监狱扩建部分) | 辽宁省锦州监狱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 辽宁省锦州监狱改扩建工程室外弱电管网工程,施工地点为锦州市太和区 | 627,601.36 | 0.116% | 工程正常进行中 | 发函部分未回函。 供应商反馈未收到函证,可重新发函 | 2022年发函未回函,2021年未作为函证样本发函 | ||
2021年中国联通吉林省白山市省干线路隐患整治专项工程(靖宇)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 白山市宏泰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中国联通吉林省白山市省干线路隐患整治专项工程,施工地点为靖宇县 | 586,900.01 | 0.109% | 工程正常进行中 | 未发函。 白山分公司人员集体离职,供应商公司注销,无法取得函证信息。 | 2022年未提供函证信息未发函;2021年此项目尚未开工 | ||
其他项目 | 其他客户 | 其他供应商 | 管线、改扩建和维修工程,施工地点多数在东北、华南和华中地区 | 3,658,584.57 | 0.678% | 工程均正常进行中 | 其他供应商同样存在上述原因 | - | ||
合计 | 18,320,651.42 | 3.395% |
经公司核查,上述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上述业务往来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业务往来主要客户基本为国企运营商、非国企运营商和信用资质较好的其他客户,公司根据招投标中标后与之签订合同,具备真实施工项目及履约内容。公司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按照实际施工进度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相关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在上述业务往来中,相关通信技术服务和系统集成服务是完成约定工程量后,按照客户要求提请验收,公司根据客户出具的完工证明、验收单或交付使用证明确认收入。相关技术服务业务,在客户业务系统进行派工,完工后公司根据客户出具的交付使用证明进行确认收入。函证存在差异或未能回函,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公司与客户核算标准或统计口径可能存在不一致;二是未能提供函证信息或者客户不认可函证方式;三是公司内部机构裁撤或人员离职,相关客户关系维系缺失,交接工作不完善。综上所述,上述业务往来具备商业实质,相关资产的确认和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022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年审会计师在对相关客户和供应商实施函证和走访等审计程序时,部分往来函证、供应商走访因受外部客观原因影响无法实施。
应收账款函证、走访受限主要是集中在客户一方,由于公司裁撤部分地区分支机构和项目部,原有人员离职,客户资源维系、应收账款催缴、工程量资料核对等管理工作停滞;部分项目还存在交付延迟,与客户关系紧张等情况,导致部分应收账款函证、走访检查审计程序受限。
存货函证、走访检查审计程序受限主要是供应商,在年审会计师执行函证和走访程序时,由于公司应付账款逾期、供应商注销、公司对接人员离职等原因,导致存货函证、走访检查审计程序受限。
(二)会计师回复
(1)说明前期对上述资产执行的审计工作情况,前期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审计意见是否审慎
在2021年报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应收账款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如下:
1)了解、评价管理层关于应收账款和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执行实质性分析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信用政策等,分析其变动情况,周转率变化、审定情况等;
3)结合货币资金项目审计,核对银行对账单报告期大额发生额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账面记录的是否一致,并参考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货币资金)的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对大于30万元和性质特殊的流水执行双向测试;
检查银行存款询证函回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记录、会议纪要、借款协议和其他文件,确认应收账款被质押或出售的情况;
4)对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评估信用风险以及预期信用损失的依据,包括管理层基于客户的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回款记录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可收回性评估文件及审批、律师函等,对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
5)对于按照组合评估的应收账款,评估管理层划分信用风险组合的合理性,检查各组合的账龄迁徙情况,复核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历史信用损失率及前瞻性考虑因素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和计算过程;
6)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抽样选取客户合同,检查合同涉及的内容、相关合同条款以及结算方式,分析履约义务的识别、交易价格的分摊、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的确定等是否符合中通国脉公司的经营模式,评价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8)抽取检查客户合同、发票信息、完工证明或验收单或审定单,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与中通国脉公司的会计政策和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相一致;
9)按照业务类型,结合市场及行业趋势,对销售收入以及毛利率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及其波动是否合理;
10)对当期交易额占比较大、余额占比较大的客户执行函证程序,以证实交易的真实性;
11)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12)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关联方清单并核查其完整性,同时检查会议记录、员工花名册、客商清单等文件,以确定是否存在管理层以前未识别或未向注册会计师披露的关联方关系或关联交易;
13)选择重要和新增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或电话访谈,了解合作历史、交易背景、合作模式、业务规模等情况,以进一步了解销售业务真实性以及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相关情况。在2021年报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存货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如下:
1)了解、评估中通国脉公司在存货方面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根据投标、中标情况、中标价格折扣率变化及订单执行率情况,估算本期开工项目的总体情况和金额;
3)分析工程项目成本结构、存货周转率等变化的合理性;
4)获取工程项目明细表,对工程项目实际发生成本进行检查,确定费用类别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
5)抽取重要工程项目,检查工程项目的业务资料,验证工程项目的真实性;
6)分析工程项目发生额及建设周期,对停工及已竣工未结算等长期未闭环项目的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减值风险;从不同维度分析存货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存货高估的情况;
7)结合应付账款函证,选取样本,对外协工程量向外协供应商实施函证,确认合同金额、形象进度及结算金额等事项;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样本,向客户实施函证,确认合同金额、形象进度及验收日期等事项;
8)选取样本,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查看走访,查看形象进度是否与账面相符,并形成走访记录;
9)对重要工程项目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或电话访谈;
10) 对于存货物料执行期末监盘程序,并进行发出计价测试;
11)执行截止性测试程序,检查相关履约成本是否被完整、准确地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2021年度及以前年度在执行函证等审计程序时并未遇到较大阻力和困难,亦不存在已纳入函证样本无法提供函证发函信息进而无法函证的情况,以往年度整体回函率也优于2022年度,并且对于部分未回函和回函不符的函证通过执行有效的替代程序获取了令人信服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2021年度针对应收账款可收
回性和坏账计提的充分性、存货(合同履约成本)的存在性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计意见审慎。
(2)说明本期对上述资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方访谈、函证、项目现场走访、资金流水查阅等在2022年报审计中,针对应收账款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与2021年度基本一致(具体内容详见本问题(1)中的相关回复表述),但2022年度通过函证等主要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够充分,构成审计范围受限。
在2022年报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存货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详见问询函问题5之回复。
(3)说明无法对上述资产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原因,是否采取延伸及替代审计程序,以及还需履行何种审计程序、取得何种审计证据方可发表明确审计意见,是否存在以“受限”代替“错报”的情形
1)对于保留意见事项中应收账款可收回性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原因:
①按照审计准则和审计计划,我们在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时,存在相当比例函证未收回,以及由于拖欠员工工资、机构裁撤、人员离职等原因,经过与管理层尝试多次沟通后仍无法发出的情况,截至审计报告日,仍有4,929.19万元应收账款无法执行或者不存在有效的替代和延伸程序。
对于应收账款无法有效执行函证程序,我们了解到部分原因如下:a.人员变动与欠薪导致工作对接和积极性受到影响;b.裁撤分支机构和项目部,原有人员离职,客户资源维系难度加大。
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明确要求注册会计师恰当设计和实施函证程序,以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并且第十三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第二十条规定,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取得积极式函证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则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注册会计师所需要的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未获取回函,注册会计师应
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确定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意见的影响。
③上述金额远高于中通国脉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259.09万元,结合相关事项性质,我们认为其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基于上述情况和理由,我们就相关应收账款可收回性、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中通国脉财务报表中上述项目列报的准确性,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金额进行调整。2)对于保留意见事项中存货(合同履约成本)存在性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原因:
①在执行外协工程量函证时,存在相当比例函证发出未收回,以及由于拖欠员工工资、机构裁撤、人员离职、部分供应商应付账款逾期等原因,经过与管理层尝试多次沟通后仍无法发出的情况,截至审计报告日,仍有1,832.07万元的存货(合同履约成本)金额无法执行或者不存在有效的替代和延伸程序。
对于存货(外协工程)无法有效执行函证程序,我们了解到的部分原因如下:
a.公司资金紧张,导致应付账款逾期,供应商关系恶化;b.人员变动与欠薪导致工作对接和积极性受到影响;c.部分供应商存在注销。
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明确要求注册会计师恰当设计和实施函证程序,以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并且第二十条规定,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取得积极式函证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则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注册会计师所需要的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未获取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确定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意见的影响。
鉴于中通国脉存货中合同履约成本——外协工程费占比较大,因此按照审计计划,我们认为向供应商函证外协工程履行情况并获取有效回函是极为有力的外部证据,是确认存货存在性的必要程序。
③上述金额远高于中通国脉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259.09万元,结合相关事项性质,我们认为其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基于上述情况和理由,我们就相关存货(合同履约成本)的存在性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中通国脉财务报表中上述项目列报的准确性,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上述金额进行调整。
3)因未回函等原因导致无法通过直接的函证程序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事项,我们进一步执行有效的替代程序和延伸程序,依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形成保留意见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①核查应收账款审定情况,即若客户未对相关工程项目在报表日或期后完成决算审定,则我们无法获取有效的替代证据;
②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若客户期后未就相关应收款项进行回款,则我们无法获取有效的替代证据;
③工程进度款不能覆盖的合同履约成本的部分形成对应项目之存货保留意见金额;
④我们还实施了客商走访、工程项目实地查看等延伸核查程序,但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受限,导致部分客商无法走访、工程现场无法查看,在确定保留意见所涉项目的金额时,我们充分评估了已实施的延伸核查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影响。
综上所述,审计范围受限是当时的客观情况,我们发表意见的基础取决于所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存在以审计范围受限为由为公司掩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情形。
4)函证、客商走访及工程现场查看作为极其重要的审计程序,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因此若按照审计准则和我们的审计计划,不受限制地执行上述程序,并获取有效的审计证据,我们方可发表明确的审计意见,具体需实施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如下:
①交易单位对函证予以回函,并接受走访访谈
函证系注册会计师外部获取的,效力极高的审计证据,是应收账款审计的必要程序,也是确认工程项目形成的合同履约成本存在性的重要审计程序。客户和外协供应商通过回函对相关信息予以认可,一方面确认应收账款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外协工程真实性及外协成本的准确性;另一方面也体现双方正常的业务关系,也为我们判断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和存货(合同履约成本)的存在性提供间接佐证。此外,对方接受走访,我们通过了解基本情况、还款计划安排、工程项目开展情况等,可直接获取相应的外部证据。
②应收账款完成审定或期后回款
工程决算审定流程是与应收款项回款息息相关的重要工程管理流程之一,因此若相关应收账款完成审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审定文件,则可以据此认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客户期后回款是应收账款可收回性判断的直接证据。公司收到客户工程项目款后,我们核对银行流水、双方结算单据,确认支付的真实性,据此判断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
③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并允许不受限制地实地查看
工程项目系中通国脉向客户提供工程服务的载体,完成验收则代表客户对工程项目的认可和确认;实地查看工程项目作为重要的延伸核查程序,可以为我们提供工程项目真实性、合同履约成本准确性重要外部证据。
④内控制度的优化并有效执行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中通国脉2022年度内部控制在诸多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因此,若发表明确审计意见,我们需对中通国脉内部控制充分信赖,也即意味着中通国脉应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在较长一段期间内得到有效运行,才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
(4)结合相关规定,说明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对财务报表整体产生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及依据,并进一步说明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是否恰当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16号——审计报告中的非无保留意见》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是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广泛性,是描述错报影响的术语,用以说明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或者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广泛性包括三种情形:一是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二是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者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者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三是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注册会计师应当审慎评价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如无明显相反证据,以下情形表明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包括存在多个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重大事项;单个事项对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形成较大影响;可能影响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盈亏性质变化、持续经营等。注册会计师若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认为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应当发表否定意见。若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基于以下分析,我们认为该事项的影响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
1)仅涉及应收账款可收回性和存货(合同履约成本)的存在性的特定事项,不存在多个无法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重大事项,仅涉及利润表中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且非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
2)即使考虑保留意见事项形成的最为不利影响,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仍为正值,2022年度营业收入远高于1亿元,因此不会触发财务类退市指标,对于现有已经触及的风险警示指标不会有质的影响;
3)保留意见相关事项不会影响中通国脉2022年度的盈亏性质;
4)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并且中通国脉因连年亏损和流动性紧张等问题导致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考虑后续改善应对计划的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已经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及应对计划”作为保留意见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保留意见恰当。
如本问询函问题2之(1)小问回复所述,2021年度及以前年度在执行函证等审计程序时并未遇到较大阻力和困难,亦不存在已纳入函证样本无法提供函证发函信息进而无法函证的情况,以往年度整体回函率也优于2022年度,并且对于部分未回函和回函不符的函证通过执行有效的替代程序获取了令人信服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2021年度针对应收账款可收回性和坏账计提的充分性、存货(合同履约成本)的存在性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计意见审慎。
问询函问题5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5.65亿元,占总资产比重为45.41%,其中合同履约成本占比为92.39%。2020年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下滑,但存货分别同比增加20.79%、18.14%、34.87%。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主要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情况 ,包括合同对手方、交易背景、主要条款及各方的履行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交付风险以及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结合业务模式说明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占比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自身经营情况,说明在收入持续下滑的背景下存货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保留意见中涉及存货事项的相关情况,说明存货确认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主要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情况 ,包括合同对手方、交易背景、主要条款及各方的履行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交付风险以及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结合业务模式说明公司合同履约成本占比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项目 | 客户 | 主要条款 | 合同履约成本金额(万元) | 占合同履约成本比例 | 各方履行情况 | ||
山西省高速公路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通信系统升级改造关键设备采购项目,调试及安装,施工地点在山西 | 3,577.04 | 6.85% | 主体基本完工,等待甲方验收竣工结算 | ||
五莲县教育体育局(三优一均)项目 |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 信息化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施工地点在山东 | 2,934.68 | 5.62% | 为了推进项目尽快实施完毕,公司已与该项目最终客户-五莲县教体局,客户方-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变更合同,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发布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变更的公告》 | ||
新一代产业园智慧园区建设暨品质提升工程 | 广东润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硬件采购及安装调试,施工地点在深圳 | 1,707.76 | 3.27% | 主体工程收尾阶段,等待甲方验收结算 | ||
松原灌区工程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一标段 | 吉林省松原灌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地点为松原市、大安市 | 1,492.65 | 2.86% | 工程项目分为几个标段,且相互关联,目前等待前端施工结束,才能继续施工,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统一验收 | ||
镇宁自治县大健康服务项目(一期)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 | 镇宁多彩黄果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地点为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双龙山街道 | 1,492.50 | 2.86% | 甲方与土建部门有纠纷,导致工程无法正常履行,工期延迟 | ||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智能卡口综合视频监控系统(联络网)拆除及后期恢复工程等 | 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 视频监控系统(联络网)拆除及后期恢复工程,通信管道排迁工程,施工地点在长春 | 1,022.35 | 1.96% | 主体工程正在收尾,等待甲方验收 | ||
G40公路长兴岛西侧服务区改扩建工程信息管线(含军缆)搬迁工程 | 上海长江隧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管线搬迁工程,施工地点在上海 | 953.00 | 1.83% | 主体基本完工,甲方验收手续缓慢,预计今年竣工结算 | ||
锦承线扩能改造工程朝阳段“三电”迁改通信线路(义朝段)施工 | 朝阳市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 通信线路施工,建设地点为朝阳市 | 921.05 | 1.76% | 甲方推迟资金结付日期,并且工程项目出现了变更,追加了很多工程量,暂未完工 | ||
桦甸市三农综合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 | 桦甸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信息化建设工程,施工地点为桦甸市 | 846.61 | 1.62% | 主体工程正在收尾,等待验收 |
项目 | 客户 | 主要条款 | 合同履约成本金额(万元) | 占合同履约成本比例 | 各方履行情况 | ||
长春经济圈环线高速公路农安至九台段、双阳至伊通段建设项目通信线路迁改工程TX02标段 | 长春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 通信线路迁改工程,施工地点在长春 | 836.62 | 1.60% | 正在施工,处于合同期内 | ||
2022年中国联通宜宾市分公司高县、南溪、筠连、兴文L900传输接入工程等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 传输接入工程,施工地点在四川 | 727.90 | 1.39% | 正在施工中,项目分标段完工验收 | ||
河南移动2021-2023年集客家客工程施工及迁改等项目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 | 线路工程,施工地点在河南 | 602.91 | 1.15% | 正在施工,处于合同期内,预计今年验收结算 | ||
中国电信青海分公司2021-2022年光缆线路施工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通信工程等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西分公司 | 光缆线路施工服务,施工地点在青海 | 600.33 | 1.15% | 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邓丹验收,预计今年验收完毕 | ||
新开河小区通信线路改造工程(施工)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通信线路改造工程,施工地点在长春 | 574.58 | 1.10% | 工程施工中未完工 | ||
国家反恐办反恐怖培训训练(吉林)基地建设项目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信基站施工,施工地点在长春 | 501.48 | 0.96% | 涉及国家保密资质,甲方设计变更,等待通知复工 | ||
天龙财富中心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合同 | 广西威壮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 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施工地点在南宁 | 490.37 | 0.94% | 合同期内,正在施工中 | ||
长春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五个路口信号优先项目 |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地铁站口控制监测系统设备安装调试,施工地点在长春 | 437.87 | 0.84% | 主体工程正在收尾,等待验收 | ||
G228东台沿海服务区暨条子泥游客集散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建设工程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智能化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地点在东台 | 332.58 | 0.64% | 合同期内,正在施工中 | ||
合计 | 20,052.28 | 38.40% |
近年来,虽然受施工环境恶化影响,部分项目出现工期延期或设计变更的情况,但各项目仍在实施进行中。公司根据现有业务开展情况,制订了相应的资金筹措计划,化解流动性风险,力争尽快交付,完成回款工作。同时,公司根据相应会计准则要求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风险。根据对公司业务模式的分析,公司主要提供通信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服务、IDC技术服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材料采购较少,劳务外协采购较多。在通过对整体成本构成分析,人工成本、劳务外协成本占比均超过80%,原材料等物资投入占比较少。所以,公司存货中合同履约成本占比较高,属于合理情况。
(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自身经营情况,说明在收入持续下滑的背景下存货逐年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保留意见中涉及存货事项的相关情况,说明存货确认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可比公司 | 2020年存货账面价值 (万元) | 2020年同比涨幅 | 2021年存货账面价值 (万元) | 2021年同比涨幅 | 2022年存货账面价值 (万元) | 2022年同比涨幅 |
中通国脉 | 35,463.44 | 20.79% | 41,895.5 | 18.14% | 56,504.76 | 34.87% |
吉大通信 | 18,574.5 | -12.01% | 22,126.29 | 19.12% | 29,239.61 | 32.15% |
超讯通信 | 7,672.97 | -18.17% | 14,070.64 | 83.38% | 9,241 | -34.32% |
纵横通信 | 31,972.14 | -9.34% | 40,826.62 | 27.69% | 28,999.35 | -28.97% |
中贝通信 | 33,870.48 | 73.78% | 39,380.28 | 16.27% | 48,344.89 | 22.76% |
宜通世纪 | 26,920.45 | -14.13% | 32,468.53 | 20.61% | 38,069.04 | 17.25% |
润建股份 | 93,332.10 | 13.34% | 114,888.30 | 23.10% | 130,409.24 | 13.51% |
通过与可比公司对比发现,各可比公司中,吉大通信主要以工程设计服务和工程服务为主。近年来,同样处于转型期的吉大通信业务维度变化较大,吉大通信最近三年在营业收入基本持平,存货同比涨幅较大,与公司存在相似情况。
超讯通信主要以网络建设、网络维护和物联网服务为主,2021年,超讯通信同比收入基本持平,存货增长较大,2022年,超讯通信收入大幅上涨,存货同比大幅减少,存货同比涨跌幅波动较大。纵横通信主营业务为5G新基建、全域数字营销服务和政企行业数智化服务,近年来政企行业数智化服务收入增长显著,2021年存货上涨27.69%,2022年存货下降28.97%,波动较大。中贝通信主营5G新
基建、智慧城市与5G行业应用和光电子产品及其他,近三年存货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宜通世纪主营通信服务及设备、物联网、ICT业务,存货近几年波动较大。润建股份主营通信网络业务、信息网络业务、能源网络业务,近几年存货均有不同程度增长。由于上述可比公司的部分业务在经营活动、地域、服务内容、成本构成、业务类型等方面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可比性不强。但整体看,公司存货占比高于同行业公司。在2022年报告期内,面对经营业绩下滑的情况,公司尽可能的调配资源布局ICT产业,政企数字化业务拓展初具成效。行业客户主要涉及水利、教育、医疗等,公司通过提供的整体解决方案,建立聚焦于全过程服务(设计、承揽、集成、产品、运营)的特色服务模式。在拓展项目的同时,由于相关项目未完工确认收入,导致存货增幅较大。2022年度,存货增长部分主要集中在系统集成政企数字化业务项目,例如山西省高速公路通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中增加存货3,577.04万元、新一代产业园智慧园区建设暨品质提升工程中增加存货1,707.76万元等。保留意见中所涉及的工程项目主要为通信技术服务项目,部分项目受施工环境恶化不利影响,存在延期情况,同时存在部分供应商因欠款消极配合审计的情况。上述两种业务差异主要集中在成本构成和主要客户方面,相关会计处理保持一致,并无差异,即在客户未取得相关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前(相关履约义务未完成或未经甲方验收前)列报于合同履约成本。相关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存货确认真实、准确。
(二)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了解、评估中通国脉公司在存货方面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根据投标、中标情况、中标价格折扣率变化及订单执行率情况,估算本期开工项目的总体情况和金额;
3)分析工程项目成本结构、存货周转率等变化的合理性;
4)获取工程项目明细表,对工程项目实际发生成本进行检查,确定费用类别是否正确、依据是否充分;
5)抽取重要工程项目,检查工程项目的业务资料,验证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商业实质及其进度,核查外协成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等成本的准确性;6)分析工程项目发生额及建设周期,对于长期未完工、长期停工,已竣未结等维度的工程项目,获取管理层的评估分析报告,结合客户性质、工期、回款、历史情况、期后施工等,综合我们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判断项目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和风险,对于无法继续推进的项目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计提跌价准备;
7)结合应付账款函证,选取样本,对外协工程量向外协供应商实施函证,确认合同金额、形象进度及结算金额等事项;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样本,向客户实施函证,确认合同金额、形象进度及验收日期等事项;
8)选取样本,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查看走访,查看形象进度是否与账面相符,并形成走访记录;
9) 获取供应商名单,核实交易背景和商业目的调查,评价主要供应商结构变动的合理性,对主要供应商(含外协方)进行背景调查,梳理其股东信息、注册地址、主要人员等信息,核查是否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对重要工程项目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或电话访谈,形成走访记录;
10) 对于存货物料(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执行入库检查,获取采购合同台账,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物流到货资料、入库单等,核实入库金额和数量的准确性,执行期末监盘程序,并进行发出计价测试;
11)执行截止性测试程序,检查原材料、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是否被完整、准确地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
除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外,我们未发现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情形。
问询函问题6
年报显示,公司对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池北区规划建设局重点工程管理处、深圳市中兴通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吉林省吉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合计4,027.67万元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单项坏账准备,计提理由为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应收账款形成的交易背景、交易时间、交易内容、账龄及收入确认情况、交易对方股东背景等,说明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2)说明全额计提坏账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已采取相关回款或保全措施,前期交易决策及收入确认是否审慎。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上述应收账款形成的交易背景、交易时间、交易内容、账龄及收入确认情况、交易对方股东背景等,说明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客户 | 股东持股情况 | 收入确认时间 | 交易内容 | 收入确认依据 | 账龄 | 交易背景 | ||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华智能”) | 华融(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有限公司17.43%; 胡黎明9.47%; 上海雁塔科技有限公司9.47% | 2018年 | 集成服务 | 验收报告 | 5年 | 公司接受委托对最终客户四平市公安局的动态人员卡口及后天智能应用系统建设项目进行设备采购及施工服务 | ||
池北区规划建设局重点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池北管理处”) | 长白山管委会 | 2018年 | 通信施工服务 | 验收证书 | 5年 | 公司接受委托对二天环线风景道联络线通讯光缆地埋工程进行施工服务 | ||
深圳市中兴通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90%、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10% | 2019-2021年 | 技术服务 | 交付使用证明 | 2-4年 | 深圳市中兴通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多年的合作伙伴,主要为该客户提供通信调测技术服务 |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高新资管中心”) |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2018年 | 通信施工服务 | 验收证书 | 5年 | 公司接受委托对2018年长春高新区通信管道工程进行施工服务 | ||
吉林省吉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汽网络”) | 长春市同晟投资有限公司60%; 陈慧涛10%; 中通国脉物联科技南京有限公司10%; 杭州沁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 北京通立德美投资有限公司10% | 2017年-2018年 | 软件开发服务 | 验收证书 | 5年 | 公司为吉汽出行项目进行软件开发和平台建设 |
经过公司核查,上述客户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说明全额计提坏账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已采取相关回款或保全措施,前期交易决策及收入确认是否审慎
客户 | 应收账款 (元) | 计提比例 (%) | 全额计提坏账的原因及合理性 | 相关回款或保全措施 | 单项计提时间及比例 |
延华智能 | 22,915,080.47 | 100.00 | 前期公司一直向延华智能催要相关款项,但由于根据合同约定:延华智能在收到四平市公安局相应款项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相应款项,所以未支付。报告期内,公司已联系至该项目最终客户四平市公安局,通过了解,四平公安局表示由于政府投资规划情况发生变化,暂时不能按期支付,公司已经多次催缴,预计无法收回。报告期末,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进行了单项计提坏账。 | 已发送律师函。但由于存在“背靠背”付款条款约定,公司已催促延华智能提请诉讼。如延华智能消极履行债权,公司将提请诉讼。 | 2022年末对其单项100%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21年末已对其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6,479,167.50元。 |
池北管理处 | 7,870,746.44 | 100.00 | 该项目承接是由池北区规划建设局重点工程管理处下属部门管理,后由于政府部门职责划分,原名义归属部门已经撤销,无法找到实际归属部门。报告期内,该客户名义归属部门涉诉案件较多,风险较高,预计款项无法收回。报告期末,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进行了单项计提坏账。 | 已发律师函。 由于该项目公司主管人员离职,以及客户归属部门不清晰,公司暂未提请诉讼。 | 2022年末对其单项100%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21年末,已对其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481,974.90元。 |
中兴通讯 | 5,466,066.73 | 100.00 | 由于客户表示无法进行付款,基于谨慎性原则,2021年末,公司进行了单项计提坏账。 | 考虑到和中兴通讯在产业链关系以及附带影响,公司暂未采取法律措施 | 2021年末对其单项100%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20年末,已对其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48,217.47元。 |
高新资管中心 | 2,111,385.52 | 100.00 | 经过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多次沟通,对方明确表示由于今年投资用途变更,政府投资规划发生改变,暂时无法进行支付,预计款项无法收回。报告期末,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进行了单项计提坏账。 | 已发律师函,公司将在2个月内提请诉讼。 | 2022年末对其单项100%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21年末,已对其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70,580.01元。 |
客户 | 应收账款 (元) | 计提比例 (%) | 全额计提坏账的原因及合理性 | 相关回款或保全措施 | 单项计提时间及比例 | ||
吉汽网络 | 1,913,498.24 | 100.00 | 该公司经营处于亏损且处于被执行的状态,公司核心技术平台研发后,并没有形成规模的业务量。公司已经向该公司发送了律师函,对方公司暂时处于执行状态,暂未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预计款项无法收回。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进行了单项计提坏账。 | 已发律师函,该项目为公司子公司南京物联在2018年实施,目前南京物联人员全员离职,资料留档在南京,没人了解情况,公司将在搜集相关证据后提请诉讼。 | 2019年末对其单项100%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18年末,已对其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91,349.82元。 |
公司与中兴通讯、高新资管中心的项目均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取,与延华智能、池北管理处、吉汽网络均为公司市场拓展人员通过与客户商务洽谈方式获取。
公司为延华智能提供的是系统集成服务,为池北管理处、高新资管中心提供的是通信技术服务;均是完成约定工程量后,按照客户要求提请验收,客户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公司根据客户出具的完工证明、验收单或交付使用证明确认收入。公司为吉汽网络提供的软件开发服务,按照客户要求完成平台开发和建设后,向客户提交完工通知提请测试验收并交付使用,客户完成相应测试验收后,根据客户出具的完工证明、验收单或交付使用证明确认收入。公司为中兴通讯提供的是网络测试和优化技术服务,中兴通讯在业务系统进行派工,完工后公司根据中兴出具的交付使用证明进行确认收入。以上收入确认公司均根据相应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以及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确认。
(二)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了解、评价管理层关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和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对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评估信用风险以及预期信用损失的依据,包括管理层基于客户的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回款记录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对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
3)与管理层讨论单项计提的原因,并检查相关单项计提的依据和内部决策流程,包括不限于可收回性评估文件及审批、律师函等;
4)核实相关应收账款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及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信息、框架合同及其订单、验收文件、审定情况、客户背景信息及关联方核查等;
5)检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我们未发现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情形。
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单项坏账准备,计提理由合理,依据充分,未发现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前期相关的收入确认符合会计政策。
本回复仅向上交所报送及披露(如适用)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