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通脉: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2  ST通脉(60355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ST通脉 公告编号:2023-074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近期,公司通过自查获悉,保全申请人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购销合同纠纷陆续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涉案金额1,040.60万元;保全申请人吉林省易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因劳务纠纷案件陆续申请强制执行,保全金额671.20万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合计36,146,945.17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101.95%。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3、目前,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公司部分款项支付不及时,对资金运营、经营管理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正在积极与各债权方协商,妥善处理银行账户冻结事项,尽快解除冻结银行账户并恢复正常状态。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近日,公司通过司法机关文书、银行信息推送及公司自查获悉,现将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序号开户行账号账户类型冻结金额(元)
1工商银行长春宽平大路支行420*******777基本户17,716,789.83
2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010*******012一般户23.29
3民生银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690*******225一般户6,502,425.84
4中国工商银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420*******196一般户400.26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湖西路支行431*******666一般户87,287.14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581*******774一般户2,978.04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581*******411一般户9,402.36
8中信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811*******691一般户178,582.75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会展中心支行612*******257一般户6,436.89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610*******795一般户1,788,317.20
11中国银行长春迎宾支行160*******117一般户1,639,755.79
1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955*******106一般户28,709.05
13吉林银行卫星路支行010*******754一般户1,618,272.84
1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955*******566一般户134,462.17
1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莱南街支行220*******228一般户3,662,325.48
16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广场支行955*******746一般户2.93
17建设银行朝阳河东支行210*******071临时存款账户1,405,872.01
18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010*******995定期存款账户200,000.00
19中国民生银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720*******835保证金户402,970.02
20中国民生银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720*******312保证金户200,000.00
21中国民生银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720*******460保证金户200,000.00
22中国民生银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720*******320保证金户100,000.00
23中国民生银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720*******076保证金户91,350.00
24中国民生银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638*******467保证金户170,566.69
25中国民生银行长春自由大路支行638*******387保证金户14.59
合计金额36,146,945.17

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合计36,146,945.17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01.95%。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主要原因

2023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自查获悉,保全申请人江苏欣达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购销合同纠纷陆续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涉案金额1,040.60万元;保全申请人吉林省易诚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因劳务纠纷案件陆续申请强制执行,保全金额671.20万元。上述案件导致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2023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新增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案件信息如下:

1、保全申请人为高雲翔,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2、保全申请人为吉林省鑫和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判决书,尽快完成付款,解除账户冻结。

3、保全申请人为合肥金华威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已达成调解,付款后解除账后冻结。

4、强制执行申请人为永吉县学技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依据法院出具的调解

书,未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将会尽快完成相关款项支付。

5、强制执行申请人为中科信安(深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依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未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将会尽快完成相关款项支付。

6、保全申请人为中晟宏程(集团)有限公司,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7、保全申请人为姜宇航。已达成调解,付款后解除账后冻结。

8、保全申请人为吉林省新仑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判决书,尽快完成付款,解除账户冻结。

9、强制执行申请人为王春卫、于艳东。依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未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将会尽快完成相关款项支付。

10、保全申请人为广州市朗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正在与申请人商谈和解事项,尽快解除账户冻结。

11、保全申请人为沈阳迈施赫博科技有限公司。已达成调解,付款后解除账后冻结。

12、强制执行申请人为刘艳华。依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未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将会尽快完成相关款项支付。

13、强制执行申请人为闫宏、闫丽、李春良、吴军。依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未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将会尽快完成相关款项支付。

14、强制执行申请人为延边鹏宇科技有限公司。依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未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将会尽快完成相关款项支付。

15、保全申请人为中泰锐信技术有限公司,案件暂未开庭,正在与申请人协商和解事项。

16、强制执行申请人为杨德文。依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未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将会尽快完成相关款项支付。

17、保全申请人为吉林省科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案件暂未开庭,正在与申请人协商和解事项。

18、保全申请人为吉林省勃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案件暂未开庭,正在与申请人协商和解事项。

19、保全申请人为刘洋,尽快对申请人完成付款,解除冻结。

20、保全申请人为吉林市国利通信线路安装有限公司,案件暂未开庭,正在与申请人协商和解事项。

21、强制执行申请人为河南三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依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未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将会尽快完成相关款项支付。

22、强制执行申请人为阎明。依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未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将会尽快完成相关款项支付。

23、强制执行申请人为大安市中金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依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未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将会尽快完成相关款项支付。

24、保全申请人为吉林省衡泰科技有限公司,案件审理中,未下判决。

25、保全申请人为王金锁,尽快对申请人完成付款,解除冻结。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合计3,614.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7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01.95%,占公司目前货币资金的85.81%,公司目前货币资金为4,212.43万元,可用货币资金为597.74万元。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公司部分款项支付不及时,对资金运营、经营管理造成了一定影响。

四、公司的应对措施

1、公司法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派人员前往法院核实保全申请人信息,了解具体原因。

2、公司正在积极与各债权方协商,妥善处理银行账户冻结事项,尽快解除冻结银行账户并恢复正常状态。

3、公司将持续关注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可能造成的损失,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核实具体情况,并采取积极措施解决银行账户冻结的情形,以消除相应不利影响。公司将会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