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三年持有期限即将届满但尚未使用的6,854,300股公司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52,916,573股变更为346,062,27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52,916,573元变更为346,062,27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普莱柯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普莱柯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和《普莱柯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1月13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5号电话:0379-63282386传真:0379-63282386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董 事 会 | ||
2023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