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宝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1%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3-07  珍宝岛(603567)公司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1%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虎林龙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虎林龙鹏”)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211,8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虎林龙鹏持有公司股份75,004,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6%。本次权益变动后,虎林龙鹏持有公司股份55,792,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名称虎林龙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东方红街道东升委东山公寓北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3月5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变动日期股份类型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2023年12月5日人民币普通股8,054,9000.86%
2023年12月6日人民币普通股1,156,9150.12%
2024年3月5日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1.06%
合计————19,211,8152.04%

注: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虎林龙鹏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变动前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
虎林龙鹏无限售流通股75,004,7207.96%55,792,9055.92%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触及要约收购。

3、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