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宝岛: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在公司4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已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兰培宝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7,232股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