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宝岛: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审亚太审字(2026)007413号——修订版

查股网  2026-06-26  珍宝岛(603567)公司公告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7413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宝岛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6 年4 月29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报告编号:中审亚太审字【2026】007044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 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我们在审计中使用的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相关情况如下:

选取的基准: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

使用的百分比:1%

选取依据:由于珍宝岛公司2025 年度首次发生亏损,因此选取三年平均收 入作为确定重要性水平的基数。

计算结果:2,216.03 万元,实际执行1,188.85 万元。

二、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审计报告》中“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存在疑虑相关账项重大资金占用,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导致我们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做出调整。

2、期末应收账款可收回性,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我们 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及披露做出调整。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 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该发表保留意见,其 中第二项情形为“(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 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 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一)、存在疑虑相关账项重大资金占用

珍宝岛公司预付账款-黑龙江金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期末余额13,444.84 万 元期后未转销,我们针对该预付账款执行了询问、检查合同及审批手续、访谈、 函证、通过天眼查了解金九药业背景及是否与珍宝岛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等程序, 该业务截至2025 年期末发生业务量较少,我们无法实施进一步有效审计程序获 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珍宝岛公司2023 年将部分中药材贸易总额法改为净额法核算,有关业务应 收款项由应收账款转为其他应收款,该应收款2025 年期末余额35,481.74 万元, 已计提坏账准备10,644.52 万元,期末净额24,837.22 万元,账龄2-3 年,我们 针对该其他应收款执行了询问、检查以前年度审计报告、函证期初期末余额、检 查催款函、对账函,选取余额较大的客户进行访谈等程序,由于上述应收款账龄 较长,我们无法实施进一步有效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二)、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珍宝岛公司应收账款-非医药配送组合2025 年期末余额270,095.85 万元, 已计提坏账准备45,319.92 万元,期末净额224,775.93 万元。上述应收账款账 龄2 年以上的金额合计为95,315.89 万元,已计提坏账29,785.74 万元,净额合 计65,530.15 万元。我们对上述应收账款执行了询问、函证、真实性检查、工商 信息背景调查、抽取14 家余额较大的客户进行访谈、穿透获取客户相关商品收 发存台账、部分对外销售合同、发票、随货同行等程序。访谈过程中,客户称因 集采执标延迟、医保控费等原因造成货款结算周期延长进而导致对珍宝岛公司欠 款逾期。由于上述客户欠款存在逾期情况,且下游客户较多,穿透程序获取的对 外销售合同、发票、随货同行等数量相对较少,也无法实施进一步程序对上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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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上的应收账款95,315.89 万元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

鉴于我们《审计报告》中“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涉及的两个事项未能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事项一存在疑虑相关账项仅影响其他应收款、预付账 款部分内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不具有广泛性。事项二应收账款的 可收回性仅可能对财务报表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预计信用损失产生部分影响, 不具广泛性。因此,我们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了保留意见。

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珍宝岛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 原因如下:

1、存在疑虑相关账项影响范围仅限于对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部分内容, 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考虑该事项影响后,珍宝岛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盈亏性质未发生变化。鉴于该事项影响范围未超出特定账户和特定损益项目 范围,我们认为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2、期末应收账款可收回性影响范围仅限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预计信用损 失,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考虑该事项影响后,珍 宝岛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盈亏性质未发生变化。鉴于该事项影响范围未超出特定账户和特定损益 项目范围,我们认为其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的具体影响

如《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落所述,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相关事项可能的影响金额。因此,无法判断其对珍 宝岛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五、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 规范规定的情形

由于就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 见的基础,我们无法判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

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六、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2025年4月29日,我们对珍宝岛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中审亚太审字【2025】005287号)。

本专项说明仅供珍宝岛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中太计(物合)中国社会合计频,物 杨会 中 计 军师森 中国会计娟:李董 祥 中国·北京 二0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