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9  伟明环保(603568)公司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习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7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服务报酬标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