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和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7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