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昆山鹿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公司”)被列入江苏省认定机构 2024 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昆山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为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2432006779,证书发证日期为2024年11月19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昆山公司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