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3年8月12日至本公告日,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或确认政府补助资金1,505.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颁发单位 | 依据 | 补助项目 | 金额 (万元) |
2023.8.14 |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 稳岗补贴 | 0.04 |
2023.8.21 | 天津市河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管理科 |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稳岗补贴 | 2.33 |
2023.8.29 | 洋浦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基金办公室 |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财政扶持政策 | 税费返还 | 37.37 |
2023.8.31 | 哈尔滨市商务局 哈尔滨市财政局 | 关于印发哈俄班列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际货运班列运营补贴 | 1,465.50 |
小计 | 1,505.24 |
注:公司上述国际货运班列运营补贴为已确认的补助(其中包括根据最新依据补充确认1-7月的相关补助),但尚未收到款项。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补助均已确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