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3年9月15日至本公告日,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或确认政府补助资金192.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颁发单位 | 依据 | 补助项目 | 金额 (万元) |
2023.9.20 | 长沙易才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 |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经办工作的通知 | 稳岗补贴 | 0.15 |
2023.9.21 | 柳州市柳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 稳岗补贴 | 0.64 |
2023.9.21 | 东莞市长安镇经济发展局 | 长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安镇推动科技创新资助办法》的通知 | 高新企业认定奖励 | 8.00 |
2023.9.26 | 柳州市柳江区商务局 | 中共柳江县委常委会决定事项通知 | 发展基金 | 60.61 |
2023.9.30 | 哈尔滨市商务局 哈尔滨市财政局 | 关于印发哈俄班列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国际货运班列运营补贴 | 123.23 |
小计 | 192.63 |
注:公司上述国际货运班列运营补贴为已确认的补助,但尚未收到款项。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补助均已确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资金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