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长久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71,240,53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61.51%;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87,65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50.55%,占公司总股本的31.09%。
控股股东长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汇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汇瑾尊 越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瑾尊越1 号基金”)、上海牧鑫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鼎泰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牧鑫鼎泰1 号基 金”)、新疆新长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长汇”)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428,859,0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06%;合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87,650,000 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43.76%,占公司总股本31.09%。
截至目前,长久集团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被 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接到控股股东长久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长久集团于2026 年2 月26 日将其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的77,4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质押,具体情 况如下:
股东名称 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77,40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0.8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2.83%
解质时间 2026 年2 月26 日
持股数量 371,240,533 股
持股比例 61.5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10,25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9.7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27%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2026 年2 月26 日,长久集团与交通银行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将部分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交通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融
是否
是否
占公司总
股东名
本次质押股
质权
是否为控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占其所持
为限
补充
资资金
股股东
股本比例
数
人
日
股份比例
日
称
售股
质押
用途
长久集
交通
补充流
是 77,400,000 否 否 2026-2-26 2030-2-25
20.85% 12.83%
银行
团
动资金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 用途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长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解质及质
本次解质及质
占公司
占其所持
持股比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押后累计质押
总股本
押前累计质押
股份比例
份中限售
例
份中冻结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数量
比例
数量
长久集团 371,240,533 61.51% 187,650,000 187,650,000 50.55% 31.09% 0 0 0 0
汇瑾尊越
1 号基金 30,200,000 5.00% 0 0 0 0 0 0 0 0
牧鑫鼎泰
1 号基金 21,114,000 3.50% 0 0 0 0 0 0 0 0
新长汇 6,304,472 1.04% 0 0 0 0 0 0 0 0
合计 428,859,005 71.06% 187,650,000 187,650,000 43.76% 31.09% 0 0 0 0
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2,000,000 股,占其所持 公司股份的8.62%,占公司总股本的5.30%,融资余额10,000.00 万元。控股股 东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5,250,000 股(包含半年内到期),占其
所持公司股份的17.58%,占公司总股本的10.81%,融资余额23,000.00 万元。 长久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主要为营业利润、上市 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 次股份质押事项相关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波动触及警戒线或平仓线,长久集团 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偿还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 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