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吉林省长久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71,240,533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61.51%。本次解除质押前,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87,650,000 股,占 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0.55%,占公司总股本的31.09%;本次解质股份18,250,000 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69,40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45.63%,占公司总股本的28.07%。
控股股东长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汇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汇瑾尊 越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瑾尊越1 号基金”)、上海牧鑫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牧鑫鼎泰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牧鑫鼎泰1 号基 金”)、新疆新长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长汇”)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428,859,0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06%;本次解除质押前,累计质 押公司股份187,650,000 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43.76%,占公司总股本31.09%; 本次解质股份18,250,000 股,解除质押后,合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69,400,000 股,占所持公司股份的39.50%,占公司总股本28.07%。
?截至目前,长久集团所持股份的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被 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接到控股股东长久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 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长久集团于2026 年4 月7 日将其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安证券”)的18,25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18,25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9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2%
解质时间 2026 年4 月7 日
持股数量 371,240,533 股
持股比例 61.51%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69,40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5.6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8.07%
长久集团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若再发生质押事项,后续将根据实际质押情况 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长久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份中 未质押
份数量 冻结股
已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已质押 股份中
限售股 份数量
股份中 未质押
限售股
份数量
本次解质后
累计质押数
占公司
总股本
本次解质前 累计质押数
占其所
持股份
股东名
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例
比例
量
比例
量
长久集 团 371,240,533 61.51% 187,650,000 169,400,000 45.63% 28.07% 0 0 0 0
汇瑾尊 越1 号
基金
30,200,000 5.00% 0 0 0 0 0 0 0 0
牧鑫鼎
泰1 号
基金
21,114,000 3.50% 0 0 0 0 0 0 0 0
新长汇 6,304,472 1.04% 0 0 0 0 0 0 0 0
合计 428,859,005 71.06% 187,650,000 169,400,000 39.50% 28.07% 0 0 0 0
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三、其他说明
长久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主要为营业利润、 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相关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波动触及警戒线或平仓线,长久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 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偿还等。长久集团部分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