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17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娟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运作规范,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 《三星新材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