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021年7月30日,浙江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青岛伟胜电子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伟胜”)提供不超过1,3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至2023年7月30日,借款利率为4.25%(年利率),在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次公司向青岛伟胜增加1,6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4.25%(年利率),借款期限与前次一致,合计借款额度为2,900万元,相应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敏先生、杨阿永先生控制的辰德实业持有青岛伟胜30%的股权,德清辰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德实业”)本次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向青岛伟胜提供1,45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4.25%(年利率),借款期限至2023年7月30日。具体详见《三星新材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2-017)。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辰德实业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伟胜提供借款,公
司将向青岛伟胜提供3,8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年化3.55%,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年,相应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辰德实业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19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年化3.55%,借款期限与三星新材一致,具体详见《三星新材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9)。
二、财务资助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7月12日,公司已收到青岛伟胜归还的剩余财务资助本金725万元,利息合计79.11万元。
2023年7月13日,公司及辰德实业分别与青岛伟胜签订了新的《借款合同》,公司将按照约定将向青岛伟胜提供3,8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年化3.55%,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年,相应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辰德实业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1900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为年化3.55%,借款期限与三星新材一致,相应额度在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将会根据青岛伟胜实际资金情况,分批陆续实施财务资助。
三、累计提供财务资助(包含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3年7月13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0.31%;公司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