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4位董事通讯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星新材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5日
?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