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9  三星新材(603578)公司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新材”)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董事会补选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章程》,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的有关要求。

我们同意提名仝小飞先生、金璐女士、黄运通先生、任铁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苏坤先生、李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2、《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意见

同意第四届董事会各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人民币8万元(含税)每年,该津贴标准依据公司所处行业、所处地区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签署页附后)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轩珍 杜学新 姚杰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