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13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发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三星新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上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9日
? 备查文件
1、三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