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8-09  三星新材(603578)公司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目 录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2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4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7议案三: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8议案四: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9议案五: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10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14:00。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3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仝小飞先生主要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13:30—14:00);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四、律师、监事代表以及两名股东代表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

五、宣读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解答;

七、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

九、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务必准时到达会场并参与签到登记以确认参会资格。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时,会议登记终止;到达现场但未能及时参加会议登记的股东、代理人及其所持股份数额不计入现场表决权数,不得通过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四、请参加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振动状态。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五、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股东在会议召开期间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有表决权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非累积投票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在每项累积投票议案下设的投票数栏中填写投票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前述《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星新材公司章程》(2024年7月修订)。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星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7月修订)。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议案三: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仝小飞先生、杨敏先生、金璐女士、张以涛先生、任铁先生、黄运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15日

议案四: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会先生、苏坤先生、刘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苏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5日

议案五: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发现先生、刘坤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吴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