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仝小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三星新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三星新材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0)。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