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3-05  三星新材(603578)公司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4日下午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33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仝小飞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三星新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金泰(山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金泰”)日常生产经营中厂内外的运输需求,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2025年度国华金泰拟与关联方山东成运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其向国华金泰提供运输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770万元(不含税),因此对应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770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非独立董事金璐女士、黄

运通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将于2025年4月7日届满,但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仍在办理中,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需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6年4月7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非独立董事杨敏先生、金璐女士、黄运通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已于2025年2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审核意见,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待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将按照规定与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股东大会在本次发行事宜上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5年3月28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333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