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杨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054,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7%。本次杨敏先生质押28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66%。本次质押后,杨敏先生累计质押股份2631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2.56%,占公司总股本的11.24%。
?杨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阿永先生、崔颖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57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2%。本次质押股份占杨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3.66%,占公司总股本的1.20%。本次质押后,杨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股份3149.70万股,占杨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41.13%,占公司总股本的13.46%。
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杨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的告知函》,杨敏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万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注1)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 杨敏 | 否 | 280 | 否 | 否 | 2026年8月14日 | 2031年8月11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 | 6.66% | 1.20% | 为杨敏先生控制的公司融资提供质押担保。 |
注1: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二、杨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1:本数据为杨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占表中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情进展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万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万股)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万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万股) | |||||||
| 杨敏 | 42,054,012 | 17.97% | 23,510,000 | 26,310,000 | 62.56% | 11.24% | 0 | 0 | 0 | 0 |
| 杨阿永 | 34,522,488 | 14.75% | 5,187,000 | 5,187,000 | 15.02% | 2.22% | 0 | 0 | 0 | 0 |
| 崔颖 | 70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76,577,200 | 32.72% | 28,697,000 | 31,497,000 | 41.13%(注1) | 13.46% | 0 | 0 | 0 | 0 |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