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昌驱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阅,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针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均符合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基于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司对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必要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对审计机构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
三、针对《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及子公司 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
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胡国柳、刘玉龙、谢雅芳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