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昌驱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公司代码:603583 公司简称:捷昌驱动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五月
目录
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 5
三、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5
(三)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2
(四)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3
(五)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0
(六)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1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32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33
(九)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34
(十)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6
(十一)关于2023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 37
(十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38
(十三)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9
(十四)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40
(十五)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1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5日14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胡仁昌先生
三、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开始;
(三)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及会议须知;
(四)宣读并审议大会有关议案: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5、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八)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九)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十)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十二)与会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2023年5月11日下午17:00之前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送递出席回复并办理会议出席登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23年5月15日下午 13:30 之前到达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公司六楼会议室进行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席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会议表决。
四、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五、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和委托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六、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单位全称,个人股东填写股东姓名。
七、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在每一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表决结束后,请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
八、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会务人员。
九、现场表决统计期间,安排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一名监事及一名律师监票,
并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合并统计。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议案一: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勤勉审慎,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确保公司运作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勤勉审慎,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确保公司运作规范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一)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升公司规模及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包括“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升级扩建项目”、“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捷昌全球运营中心项目”均在正常推进中。公司将积极稳妥、保质保量的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逐步释放、优化公司的产能,全面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响应速度,切实有力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坚持创新驱动,优化现有研发体系,持续推进研发创新
公司自成立之初便高度重视研发体系建设工作,多年来通过持续研发投入不断优化现有研发体系。公司拥有一支成熟、稳定、专注的研发队伍,在研发广度和研发深度上均能支撑公司的发展战略。针对不同业务领域,公司设置了专业的研发部门负责产品开发,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研发体系。同时,公司设立中央研究院、杭州研究院,积极探索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持续加大下游行业应用产品的研究开发力度。公司凭借丰富的技术储备以及坚实的研发创新软实力,有效保障了公司的技术先进性,为公司业务的发展以及新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保证。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22,446.82万元,同比增加20.97%。
(三)借助质量数字化,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在质量上制定了质量数字化与全面质量管理两大战略,纵向上在质量策划、质量控制与质量改进各阶段运用数字化工具,充分发挥质量数字化的“智慧”“洞察”与“赋能”作用,横向上在制造、供应链、研发等各环节
推行全流程全要素与全员参与的全面质量管理,持续提高客户满意度和降低质量成本。2022年,公司荣获“绍兴市市长质量奖”。
(四)以人才为根本,持续推出股权激励,优化人力资源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针对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共授予限制性股票231.8万股。公司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借助政府配套人才新政策等措施,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核心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团队核心凝聚力,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同时使公司的发展成果惠及员工,形成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五)持续提升治理水平,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对《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完成修订并进行制度宣贯,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决策机制、及时高效的市场反应机制和灵活系统的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整体运作效率,不断提升自身的法人治理能力与风险管控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全年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投资安排等各项事宜做出审议与决策。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共9名,分别为胡仁昌先生、陆小健先生、吴迪增先生、孙宏亮先生、徐铭峰先生、YU BIN(余斌)先生、胡国柳先生、刘玉龙先生、谢雅芳女士,其中胡仁昌先生为董事长,胡国柳先生、刘玉龙先生、谢雅芳女士为独立董事。
(1)2022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共计23项议案。
(2)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共计6项议案。
(3)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共计8项议案。
(4)2022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在匈牙利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计7项议案。
(5)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共计3项议案。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3次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决议程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落实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批等不合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共计18项议案。
(2)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共计6项议案。
(3)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共计1项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度,公司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其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3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年审事项、对外投资事项、定期报告、财务相关预决算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审议;公司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换届以及高管聘任的提名、候选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审议。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积极参加相关会议,独立公正履行审议职责,充分利用各自的专用特长,在重大事项及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五)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内部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内部各司其职,整体运作规范。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完成修订,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科学管理、高效决策的治理水平。
(六)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善,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重视防范内幕交易,确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信息知情人员严格执行保密义务,严格遵守买卖股票规定。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多地接触和了解公司,努力促进投资者对公司运营和未来发展的认知与认同。
二、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规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定,继续忠实、勤勉、审慎、高效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同时,公司大力创新科技,开拓国内外市场,全力提升管理,开源节流,提质增效,全面推动可持续化发展。
2023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公司董事会建设,提升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按照相关法律新规及规范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董事会下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内部治理制度,优化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安排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强化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合规意识,确保审议的科学高效。
二是深入落实人才战略,推进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公司结合外部引进和内部
培养的方式,逐步打造形成符合公司人才战略和市场竞争发展要求的专业人才队伍。同时公司持续健全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完善科学的薪酬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推进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加强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和融入感,营造持续创新、团结和谐的员工氛围,为公司可持续化发展凝聚人才,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团队。
三是强化风险合规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通过健全法人治理机制等方式提升内部合规管控水平,持续开展内部的合规审计,同时,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客观性,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和谐、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四是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国际化运营优势。公司拟投资建设欧洲物流及生产基地项目,高效的本地化生产制造与物流中转能力,有利于提高对欧洲客户的供给能力,缩短交货周期,降低运输成本,进一步满足客户的需求,扩大欧洲市场的占有率,加大市场辐射深度和广度,也有利于公司在欧洲的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得到进一步提升。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合规学习培训,提高管理专业能力,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为公司持续化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议案二: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独立客观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作用,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附:《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附件: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年,作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独立客观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作用,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胡国柳先生、刘玉龙先生、谢雅芳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一)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
胡国柳先生: 1968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曾任海南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管理学院党委书记、管理学院院长、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长城信息、汇川技术、海南海药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玉龙先生: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副教授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7月至今,历任中山大学教师、厦门涌泉集团有限公司内控经理、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浙江总会计师协会税务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睿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顾问;2016年7月起至今,先后在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谢雅芳女士: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硕士学历。曾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浙江省总
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浙江省优秀总会计师等,曾任杭州市商业局财务处副处长;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现任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万安科技、数源科技等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郭晓梅女士(已离任):1970年3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12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历。1995年9月至2008年8月,历任厦门大学会计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副系主任;2008年9月至今担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1996年1月至2008年4月,历任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及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 年 6 月至2005年6月曾担任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2014年7月,担任广西有色金属集团管理咨询师;2014年7月至2017年1月,担任广西盛天集团管理咨询师。2016年5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高新和先生(已离任):男,1957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6月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生态学专业,博士学历。1977年8月至1978年8月,担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129团青年班副班长;1982年8月至2001年1月,担任新疆农业大学林学院讲师、副教授;2001年2月至2007年1月担任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2007年2月至2017年12月担任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2016年5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及以上股份且不属于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同时,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没有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3次。作为独立董事,我
们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恪尽职守,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胡国柳 | 5 | 1 | 4 | 0 | 0 | 否 | 2 |
高新和(离任) | 2 | 0 | 2 | 0 | 0 | 否 | 2 |
郭晓梅(离任) | 2 | 0 | 2 | 0 | 0 | 否 | 1 |
刘玉龙 | 3 | 1 | 2 | 0 | 0 | 否 | 1 |
谢雅芳 | 3 | 3 | 0 | 0 | 0 | 否 | 1 |
(二)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我们在履职过程中定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人员沟通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积极配合,及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同时公司就重大经营事项主动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工作,为我们更好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联董事已作回避表决,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是日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公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额度范围之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公司在实施对外担保事项前,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经合规程序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相关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10月24日,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披露了《2022年前三季度业绩快报》。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布业绩预告。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2年,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年,公司制定并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21年度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0元(含税),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上述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现对股东投资的合理回报兼顾公司可持续化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工作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范经营,扎实推进内控制度的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要求。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我们认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限售期已届满,且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实施工作,授予日2022年5月27日,授予数量231.80万股。我们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实施事项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履行已经必要的合规审议及授权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人才培养和经营发展产生正向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们作为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
定,以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发挥专业特长,对提交各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进行沟通审议,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我们在任职期间遵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行使独立董事的各项权利,独立审慎地履行审议职责,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加强与公司之间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2023年度,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加强同公司各方面的沟通和协作,深入了解公司最新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努力为公司治理、经营发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做出更多贡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科学高效的可持续化发展。特此报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国柳、高新和、郭晓梅
2023年5月15日
议案三: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议案四: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64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3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目标:根据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2021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7%;或以2021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附;《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附件: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第一部分 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经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64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006,591,845.65 | 2,636,980,919.92 | 14.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7,751,652.94 | 270,474,435.27 | 2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7,380,390.91 | 225,892,202.62 | 27.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9,412,834.21 | 138,481,904.79 | 130.65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973,442,615.88 | 3,715,682,843.77 | 6.94 |
总资产 | 6,860,707,627.65 | 6,506,379,766.98 | 5.45 |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71 | 21.1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86 | 0.71 | 21.1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6 | 0.59 | 28.8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1 | 7.43 | 增加1.0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46 | 6.21 | 增加1.25个百分点 |
二、 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公司2022年度相关财务情况分析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1、主要资产负债构成和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14,699.38 | 31,194,249.02 | -95.14 | |
应收票据 | 1,23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0,000.00 | |||
预付款项 | 10,621,557.24 | 18,926,004.23 | -43.88 | |
其他应收款 | 38,152,669.98 | 109,800,214.35 | -65.25 | |
其他流动资产 | 78,236,437.02 | 90,998,563.27 | -14.0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00,000.00 | - | ||
固定资产 | 1,421,130,444.08 | 1,198,817,729.84 | 18.54 | |
在建工程 | 181,004,959.03 | 158,048,673.60 | 14.52 | |
长期待摊费用 | 6,353,256.79 | 2,059,851.20 | 208.43 | |
短期借款 | 1,251,338,866.25 | 694,840,430.59 | 80.0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340,600.00 | |||
应付票据 | 146,343,414.29 | 399,488,267.00 | -63.37 | |
应付账款 | 431,491,303.54 | 531,466,574.59 | -18.81 | |
应交税费 | 37,975,600.18 | 27,100,548.76 | 40.13 | |
其他应付款 | 63,941,539.34 | 33,775,256.32 | 89.3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6,968,494.87 | 72,708,260.98 | 115.8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28,157.51 | 1,332,571.10 | -15.34 | |
长期借款 | 530,127,464.05 | 696,427,147.45 | -23.88 | |
递延收益 | 32,558,747.70 | 19,234,254.97 | 69.27 | |
库存股 | 51,569,889.27 | 27,462,933.70 | 87.78 |
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说明如下:
(1) 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年度公司理财产品购买减少所致;
(2) 应收票据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年度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 应收款项融资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本年度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 预付账款变动的原因:主要系预付货款减少所致;
(5) 其他应收款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收购LEG股权托管账户金额减少,应收出
口退税金额减少所致;
(6)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未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变动的原因:主要系增加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所致;
(8) 固定资产变动的原因:主要系募投项目及美国工厂投入建设转固及购置设
备所致;
(9) 在建工程变动的原因:主要系募投项目投入建设所致;
(10)长期待摊费用变动的原因:主要系零星工程及排污费增加;
(11)短期借款变动的原因:主要系保证借款和质押借款增加所致;
(12)交易性金融负债变动的原因:主要系外汇衍生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3)应付票据变动的原因: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下降所致;
(14)应付账款变动的原因:主要系采购款及设备采购款下降所致;
(15)应交税费变动的原因: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6)其他应付款变动的原因:主要系股权激励费用增加所致;
(1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的原因: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股权收购递延
支付款增加;
(18)其他流动负债变动的原因:主要系待转销项税额下降所致;
(19)长期借款变动的原因:主要系归还部分借款所致;
(20)递延收益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政府补助款增加所致;
(21)库存股变动的原因:主要系股权激励增加所致。
2、经营成果分析
(1)营业收入及利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本期较上期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006,591,845.65 | 2,636,980,919.92 | 14.02 |
营业成本 | 2,198,366,537.33 | 1,926,245,325.66 | 14.13 |
利润总额 | 364,984,847.00 | 281,326,107.92 | 29.74 |
净利润 | 324,020,974.75 | 268,886,402.55 | 20.5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27,751,652.94 | 270,474,435.27 | 21.18 |
营业收入: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及LEG并表所致;营业成本: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及LEG并表所致;净利润:主要系收入增加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2)期间费用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销售费用 | 157,204,122.79 | 118,240,282.15 | 32.95 |
管理费用 | 199,588,036.28 | 203,673,096.63 | -2.01 |
研发费用 | 224,468,171.25 | 185,559,395.28 | 20.97 |
财务费用 | -103,544,957.45 | -31,638,737.06 | 227.27 |
销售费用:主要系LEG并表所致;研发费用:主要系LEG并表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主要系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增减变动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 | 319,412,834.21 | 138,481,904.79 | 130.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 | -310,322,648.87 | -296,251,525.12 | 4.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 | 291,633,347.82 | 383,164,087.36 | -23.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主要系应收账款回笼加快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 主要系募投项目及美国工厂建设投入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 主要系借款减少所致。第二部分 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是根据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目前具备的各项现实基础,考虑到市场和业务的拓展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等情况,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各项经营工作能够顺利执行;
(5)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3年度财务预算
2023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目标:根据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2021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67%;或以2021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的净利润增长不低于40%。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四、特别说明
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盈利的预测或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经营情况、宏观经济情况、行业发展环境、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议案五: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52,154,167.0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4,226,98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899,016.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4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议案六: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求,本次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抵押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融资方式、担保方式及实施时间等与相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确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授信业务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议案七: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向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含税)不超过4,500万元,其他关联交易总额(不含税)不超过80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预计2023年度公司向Wendao Intelligent EquipmentKft.购买商品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含税)不超过2,500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预计2022年度公司向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含税)不超过15,000万元,其他关联交易总额(不含税)不超过180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公司与浙江闻道智能装备有限公司、Wendao Intelligent Equipment Kft.、宁波友道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双方按市场公允价格执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行业普遍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胡仁昌先生、陆小健先生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议案八: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公司2022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捷昌驱动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议案九: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
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方案实施:
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10万元整(税前)/年,按照季
姓名 | 职务 | 税前年薪(万元)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它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
胡仁昌 | 董事长 | 59.53 | 否 |
陆小健 | 董事、总经理 | 78.10 | 否 |
吴迪增 | 董事、副总经理 | 82.17 | 否 |
孙宏亮 | 董事、副总经理 | 55.44 | 否 |
YU BIN | 董事 | 67.57 | 否 |
徐铭峰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34.03 | 否 |
胡国柳 | 独立董事 | 9.17 | 否 |
刘玉龙 | 独立董事 | 6.67 | 否 |
谢雅芳 | 独立董事 | 6.67 | 否 |
潘柏鑫 | 监事会主席 | 14.62 | 否 |
李博 | 监事 | 29.55 | 否 |
杨海宇 | 职工代表监事 | 45.63 | 否 |
房宏强 | 高级管理人员 | 23.08 | 否 |
郭晓梅(离任) | 独立董事 | 3.33 | 否 |
高新和(离任) | 独立董事 | 3.33 | 否 |
沈安彬(离任) | 董事、副总经理 | 38.85 | 否 |
周爱标(离任)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15.98 | 否 |
合计 | 573.72 | - |
度发放。
(2)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议案十: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完成了与公司签订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审计工作业务量决定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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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议案十一: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
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拓展国际业务合作,公司进出口业务占比较大,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导致的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组合等相关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根据实际经营业务需要,在不超过21,000万美元的额度内(含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美元、欧元等相关结算货币)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组合等相关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指定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协议等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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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议案十二: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进行了有效的评价。具体详见附件《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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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议案十三: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充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并有效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货币基金等。上述额度自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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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议案十四: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公司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本次额度预计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为2023年度公司预计对并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2023年度预计总额内,各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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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5月15日
议案十五: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认真执行经营计划,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健运行,现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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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3年5月15日
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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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与义务,对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重大事项决策以及内部管理等进行有效核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化发展。现将2022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2022年4月23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共计19项议案。
2、2022年5月11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监
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共计3项议案。
3、2022年5月27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共计3项议案。
4、2022年8月27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在匈牙利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共计6项议案。
5、2022年10月24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共计2项议案。
(二)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第一次监事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完成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共计3名,分别为潘柏鑫先生、李博先生、杨海宇先生,其中,潘柏鑫先生为监事会主席,杨海宇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地履行监事职责,严格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表决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公司的运作情况、重大投资事项、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制度规范运作,各项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运作状况
2022年度,监事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
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各项内部财务制度等进行有效审查,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财务监督职能,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国家财政法规及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均能公允、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严格审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联董事已作回避表决,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是日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合理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公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作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和审慎核查,认为公司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范经营,扎实推进内控制度的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现状及建设情况,符合相关法规制度要求。
(六)公司内幕信息管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针对各定期报告披露时期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管控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进行了有效防范,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报告内容与格式的编制符合有关法规制度的要求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各项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均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各项报告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重点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有效沟通,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将继续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监督,认真审查公司各重大事项审议决策的合规性以及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和内控机制等,推动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同时,公司监事会将持续参与内外部组织的学习培训,及时了解掌握监管新规,不断加强专业知识储备和强化监督核查能力,积极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科学及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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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