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利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总结报告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总结报告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利股份”或“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发证券对苏利股份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情况内容上市公司名称苏利股份证券代码603585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临港街道润华路7 号-1法定代表人缪金凤董事会秘书张哲证券事务代表-联系电话0510-86636229本次证券发行类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证券上市时间2022年3月10日本次证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保荐工作概述
1、督促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和本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2、协助并督促发行人进一步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包括
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
3、审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4、关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否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交易所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
5、持续关注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
6、关注社交媒体关于发行人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7、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等承诺等事项,
并发表意见;
8、按照相关规定,对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等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9、制定对发行人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
检查工作质量,现场检查结束后完成《现场检查报告》并报送交易所备案。
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如下: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苏利股份于2022年5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将部分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由向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提供借款变更为向控股子公司苏利宁夏进行增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
苏利股份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建设内容中“1,000吨丙硫菌唑”变更为“2,000吨丙硫菌唑”、“500吨对氯苯硼酸”变更为“2,000吨霜霉威盐酸盐”、“5,000吨对苯二甲腈”变更为“10,000吨间苯二甲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完成后,原募投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
1.9万吨精细化工产品及相关衍生产品项目”。变更后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48,328.09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仍为94,361.94万元,剩余投资金额由苏利宁夏自筹或其他股东投入。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发行保荐阶段,苏利股份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信息,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为保荐机构股票发行及上市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在持续督导阶段,苏利股份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能够应保荐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
五、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发行保荐阶段,苏利股份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在保荐机构对苏利股份持续督导期间,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能够及时出具有关专业意见。
六、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通过查阅公司“三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档案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在持续督导期间,苏利股份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档案资料保存完整。
七、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对苏利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苏利股份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八、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苏利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完毕,广发证券作为苏利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将继续对苏利股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