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麒麟:部分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裁孙伟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96,052,780股)的比例为0.0510%;董事、副总裁甄明晖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510%;原董事赵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9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7),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主体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其中,董事、副总裁孙伟华女士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43,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23%;董事、副总裁甄明晖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43,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223%;董事赵鹏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6,5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33%。
2023年1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2)。截至2023年1月20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孙伟华女士、甄明晖先生、赵鹏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2023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了孙伟华女士、甄明晖先生、赵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4月21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上述人员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孙伟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00,000 | 0.0510% | 其他方式取得:100,000股 |
甄明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00,000 | 0.0510% | 其他方式取得:100,000股 |
赵鹏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5,000 | 0.0076% | 其他方式取得:15,000股 |
注:赵鹏先生已于2023年2月辞去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减持主体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 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孙伟华 | 0 | 0% | 2022/10/24~2023/4/21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43,700股 | 100,000 | 0.0510% |
甄明晖 | 0 | 0% | 2022/10/24~2023/4/21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43,700股 | 100,000 | 0.0510% |
赵鹏 | 0 | 0% | 2022/10/24~2023/4/21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6,500股 | 15,000 | 0.0076%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日,结合目前市场行情走势,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和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孙伟华女士、甄明晖先生、赵鹏先生均未在减持计划内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孙伟华女士、甄明晖先生、赵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