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麒麟: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09  金麒麟(603586)公司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孙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孙静女士、魏学勤先生、杜宁女士、朱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山东金麒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级市场转让合同》,购买控股股东位于乐陵市挺进西路北侧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山东添翼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4年2月22日为基准日,出具了《山东金麒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转让之经济行为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报告》(鲁添翼评报字(2024)第1014号),评估值为414.5688万元,交易定价为414.5688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为414.5688万元。过去12个月

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截止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以及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同类交易的累计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达不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6的披露条件。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以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孙鹏先生、孙静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认为: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行为依据评估机构评估值进行定价,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刘威先生、姚晓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1)聘任刘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聘任姚晓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提名委员会对刘威先生、姚晓飞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