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素时尚: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素时尚”或“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11时10分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15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快递、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雪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监事肖锋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制定、程序和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监事肖锋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监事肖锋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