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素时尚: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0  地素时尚(603587)公司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素时尚”或“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10时00分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28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快递、电话、传真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雪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联监事肖锋先生按规定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7日,公示期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邮件、书面或当面反映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3)公示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系统进行公示;

(4)公示结果:截至2023年10月7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资料。

3、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地素时尚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

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外籍员工。

(5)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