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环境: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30  高能环境(603588)公司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高能环境”)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5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甄胜利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1-9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年度考核不达标等原因已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并注销。”,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25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30.7515万股,回购价格为前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5.35元/股。由于2023年7月12日,公司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完成了权益分派,则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对此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此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前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5.35元/股调整为5.3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确认激励对象不存在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2、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况;

3、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是合法、有效的,符合相关解除限售条件。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依照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意为144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手续,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83.2415万股。由于2023年7月12日,公司根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完成了权益分派,则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对此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5.35元/股调整为5.30元/股。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