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能环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9-30  高能环境(603588)公司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 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5 年12 月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 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 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 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上述内容自 2026 年1 月1 日起施行。

2026 年6 月4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的 通知》(财会〔2026〕7 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 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本解 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1 月1 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 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时间执行变更后的相关会计政策。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9 号、第20 号的规 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