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辰药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5-10  康辰药业(603590)公司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11:0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1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建华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三)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四)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9、《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表决事项: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股东发言、提问

(六)与会股东(或授权代表)现场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八)休会,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参会人员请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并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确认参会资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行使法定权利并履行法定职责。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要求在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在会前十分钟向公司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

五、股东发言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一般不超过五分钟。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六、现场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提前向公司工作人员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

七、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大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或其授权代表)的发言或质询。

八、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实现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现将董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完善公司制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完善公司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重点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任、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递延所得税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二、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3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

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月13日,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逐项审议了《提名王锡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刘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韩永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周鋆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JIN LI(李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刘笑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逐项审议了《提名李洪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付立家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翟永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逐项审议了《提名邸云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提名方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23年5月17日,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3年8月8日,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3年8月16日,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001.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045.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2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693.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2.51%。

四、其他工作

(一)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了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3年度,公司完成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材料的编制及披露工作。2023年全年共披露134份公告材料,其中公告72份,附件上网材料62份。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开展,未出现相关监管问询及相关监管措施情形。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专栏中对投资者提问进行解答,通过投资者电话、IR邮箱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同时,通过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情况,引导投资者对公司价值进行客观判断,避免不实信息对投资者的误导,努力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度。

(三)组织参加相关培训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主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积极主动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了解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基本要求,熟悉掌握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和履职能力,并运用到工作过程中,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作用奠定了扎实基础。

五、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把提高公司质量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发挥董

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作用,推动公司规范高效运作。一是按时召集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和提交有关议案,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并接受股东大会的监督和检查。二是按时召开董事会和董事会下属各委员会,认真研究并审慎决策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确保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三是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和完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做好信息合规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行为。四是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通过多种举措,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监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职,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始终维护公司、职工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经营活动健康开展。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相结合的会议形式,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概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重要事项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召集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持续优化,机制运行和执行情况有效,在企业管理的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确保公司经营管理依法合规,为公司防范风险、规范运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现状,评价客观、真实。

4、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投项目部分投资计划进行调整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行为,亦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5、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切实发挥作用,对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进行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公司不存在《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6、对内幕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情况的检查

报告期内,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各类重大信息管理,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以及在敏感期内的保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违规情况,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加强与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人员的沟通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持续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2023年度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如何确认及附注列示进行了专项说明,具体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专项说明全文。现将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营成果及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数据,下同)

2023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48.24%,主要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

经营成果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92,001.1886,672.596.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45.0710,149.0348.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693.548,907.2942.51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同比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60.6547.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60.6547.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10.5742.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033.49增加1.5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53.06增加1.19个百分点

二、主要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一)资产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78,081.81万元,比2022年末增长10.40 %,主要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同比增减(%)
货币资金23,020.3634,524.54-33.32
交易性金融资产39,640.5228,037.3141.38
应收账款26,396.1427,672.21-4.61
其他应收款3,556.262,773.4828.22
存货4,846.693,699.2431.02
其他流动资产22,441.021,849.941,113.07
长期股权投资4,957.937,027.77-29.4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8,431.4252,694.4129.86
使用权资产416.061,248.17-66.67
长期待摊费用89.89168.42-46.62
递延所得税资产3,227.19108.642,870.53
其他非流动资产19,220.1026,207.31-26.66
资产总计378,081.81342,480.0810.40

主要科目变动原因如下:

1、货币资金余额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11,504.19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1,603.21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存货余额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1,147.45万元,主要系苏灵产品在产品及产成品增加,密盖息产品备货增加导致。

4、其他流动资产余额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20,591.0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将部分一年内到期大额存单重分类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余额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2,069.85万元,主要系联营企业北京蓉都创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期减值所致。

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15,737.0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投资成都威斯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7、使用权资产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832.1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使用权资产摊销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78.5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摊销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长3,118.55万元,主要系公司之孙公司泰凌医药国际有限公司利得税申报正式取得回复, 其购入“密盖息”资产的支出在税前可抵扣,形成亏损结转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二)负债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41,843.83万元,比2022年末增长78.31%,主要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同比增减(%)
短期借款9,692.71不适用
应付账款8,296.714,847.4771.16
合同负债648.86292.23122.03
应付职工薪酬3,021.752,276.1932.75
应交税费368.653,957.22-90.68
其他应付款9,399.904,989.5888.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07.08871.214.12
其他流动负债3.042.4126.16
长期借款4,378.40不适用
租赁负债370.81-100.00
负债合计41,843.8323,467.5478.31

主要科目变动原因如下:

1、短期借款余额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9,692.7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2、应付账款余额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3,449.2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末市场管理模式启动转型变革,公司接收部分区域市场管理,与推广服务商友好终止了市场推广管理服务,从而形成待支付的市场交接费所致。

3、合同负债余额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356.6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提销售折扣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余额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745.5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绩效奖金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余额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3,588.57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之孙公司泰凌国际取得香港税局的批复,此前购买其购入“密盖息”资产

的支出在税前可抵扣获得香港税局抵税的同意,泰凌国际冲回此前2021年和2022年计提的利得税所致。

6、其他应付款余额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4,410.32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义务增加所致。

7、长期借款余额2023年末较2022年末增加4,378.4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8、租赁负债余额2023年末较2022年末减少370.81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三)所有者权益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36,237.98万元,比2022年末增长5.40%,主要数据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同比增减(%)
股本16,000.0016,000.000.00
资本公积95,501.0099,245.73-3.77
其他综合收益-2,650.22-3,280.08不适用
盈余公积8,000.008,000.000.00
未分配利润197,002.46185,089.206.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05,994.19292,590.794.58
股东权益合计336,237.98319,012.545.40

三、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35.3511,969.0366.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771.54-32,450.70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62.11-5,689.22不适用

主要科目变动原因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投资成都威斯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现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取得银行借

款以及收取限制性股票认购款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450,744.2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780,741,667.03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1,018,623股后,以158,981,377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为47,694,413.10元(含税),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1.7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订了董事津贴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对于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监事,公司为其履行职权发放津贴,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前),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24万元(税前)。

三、董事长年度津贴为每年人民币60万元(税前)。

四、对在公司内部任职,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的董事,公司不再另行支付津贴。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现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

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水平,公司制订了监事津贴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对于未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监事,公司为其履行职权发放津贴,监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2万元(税前),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对在公司内部任职,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的监事,公司不再另行支付津贴。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现直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水平,完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实际和行业情况等因素,公司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状况,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李洪仪先生、付立家先生、翟永功先生分别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洪仪)》《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付立家)》《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翟永功)》。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听取书面报告。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