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辰药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12日、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6个月的持股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2020年12月23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994,900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725,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8%。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存续期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4年12月28日。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窗口期较短等情况,
导致所持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并需延长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审议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