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辰药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30  康辰药业(60359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6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

3号楼公司第三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75,432,6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7.2898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2日),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无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88,623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59,511,377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发布公告通知,由公司董事长刘建华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为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刘建华先生、董事兼总裁牛战旗先生、董事

兼财务总监刘笑寒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5,288,72499.8092127,6000.169116,3000.0217

2、 议案名称: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5,227,52499.7281183,5000.243221,6000.0287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5,145,72499.6196214,4000.284272,5000.0962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4,932,12499.3364201,2000.2667299,3000.3969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4,903,32499.2983269,4000.3571259,9000.3446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828,06492.4664868,9007.419913,3000.1137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74,859,72499.2405323,9000.4293249,0000.33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14,166,36498.9944127,6000.891616,3000.1140
6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10,828,06492.4664868,9007.419913,3000.1137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6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刘建华先生、牛战旗先生、北京普华基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茹雪 张晓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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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